“这门店名不虚传!”山东济南,女子要回外地上班,临走前想陪父亲好好吃顿饭。父亲在臭豆腐店当炸锅师傅,春节忙前忙后只休息了一天,女子思前想后,决定11点以后再给父亲请2小时假。可老板半点情面都不讲,直言一分钟假都不批,还直接把老人辞退。女子又气又委屈,当场冲到店门口讨说法,直言这家店实在太绝情。 正月初五,年味儿还没完全散去,家家户户还沉浸在过年团圆的热闹里,可李女士的心里,却酸酸的。 再过一天,她就返回杭州上班,这一走少说也要大半年才能再回家。 对在外打拼的人来说,每一次离家,都藏着太多不舍,最想做的,无非是临走前,好好陪家里人吃一顿热乎饭,说几句贴心话。 李女士的父亲,在当地一家炸臭豆腐的店里打工,是店里的炸锅师傅,每天守着一口滚烫的油锅,从早忙到晚,经常熬到后半夜才能歇下来。 店里生意忙,父亲一刻都不敢闲着,翻炸、控油、打包,手脚不停,一天站下来,腰酸腿疼是常事。 尤其是春节这段时间,街上人多,店里更是忙得脚不沾地,别人家都是团圆聚餐、走亲访友,歇个好几天,可他整个春节假期,只休息了一天。 每次想到这里,李女士心里就不是滋味,父亲一辈子老实本分,勤勤恳恳,她看着心疼,却又没办法时刻陪在身边。 所以这次离家前,她就想和父亲安安静静坐在一起,好好说说话,算是给这次离家,留一点温暖的念想。 李女士也很明事理,考虑不能老板生,她特意安排到晚上十一点之后,街上的人少很多,店里没那么忙了,给父亲请两个小时的假。 她甚至主动跟老板说,请假的这两个小时,工资该怎么扣就怎么扣,等吃完饭,如果需要,父亲立马回店里继续上班,绝不耽误店里的生意。 她想着,自己好好跟老板商量,都是出门打工讨生活的人,谁家里没有亲人,这点人情味儿,老板总该能理解。 可她怎么也没想到,换来的却是老板冷冰冰、硬邦邦的一句话:一分钟都不行。 没有商量,没有体谅,连一句缓和的话都没有,直接把路堵死。 李女士当时就愣住了,心里一下子凉了半截。更让人想不到的是,老板不仅不批假,转头就直接给她父亲打去电话,语气强硬地放话:只要敢请假,直接开除。 父亲在这家店里干了很久,做事踏实认真,从不偷懒耍滑,迟到早退。 也从不乱请假、惹麻烦,是店里靠得住的核心员工,老板平日里也很依赖他。 可就是这样一个老老实实、兢兢业业干活的老人,就因为女儿想陪他吃两小时饭,还在晚上11点以后。 连一句辩解的机会都没有,直接被老板无情开除,连一点情面、一点旧情都不留。 得知父亲被开除的消息,她实在想不通,父亲任劳任怨,春节都没好好休息。 不过是和女儿吃2小时饭,怎么就犯了天大的错,连饭碗都保不住? 李女士越想越气,当场跑到店里和老板理论,站在店门口忍不住控诉,说老板做事实在太绝情、太让人寒心。 后来有记者想找店里问问真实情况,刚开口就被工作人员不耐烦地怼了回去,直接吼着“跟你没关系”就挂了电话。 还有店员说李女士说的都是假话,可记者追问到底哪里不属实,对方又支支吾吾说不出具体内容。 这段视频传到网上之后,大家看完都替老人抱不平,心里又酸又气。 很多人都说,打工人不容易,老人勤勤恳恳干了这么久,就两个小时的假,又愿意扣工资,又不耽误生意,老板连这点包容心都没有。 老实本分的员工,说开除就开除,一点人情味都不讲,实在太让人心寒。 《劳动合同法》第87条:用人单位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老板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按照法律必须给老人双倍赔偿金。 干满一年赔两个月工资,不满半年按半个月算再双倍,工作时间越长,赔得越多。 老人踏实干活、没有过错,老板说开就开,必须依法赔偿,不能让老实人白受委屈、丢了饭碗还没补偿。 老人可以拿着工作记录、工资流水、辞退相关证据,依法维权。 目前,当地有关部门正式介入这件事,开始全面调查核实。 27号记者去店里看了发现,臭豆腐店还在正常开门做生意。 店里一位负责人徐先生说,最近总有人打电话过来骂他,他也已经和李女士这边沟通过了,说这一周之内,会对外发布相关情况说明。 对于老板的做法,你怎么看呢? @静心法谈 学法辨是非,慬法不吃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