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女子骑车在拐弯处自行摔倒,两名初中女孩直行路过,好心停车将其扶起。不料女子

茂彦学法 2026-02-19 19:02:22

福建,女子骑车在拐弯处自行摔倒,两名初中女孩直行路过,好心停车将其扶起。不料女子反称是被女孩吓到才摔倒,交警认定为无接触事故,判定女孩一方负次要责任。女子随后将两名女孩告上法庭,索赔高达22万元。女孩家长表示,孩子因此留下严重心理阴影,不敢再做好人。 事发当天路况平稳,并无车辆拥堵或恶劣天气干扰。 一名成年女子骑自行车行经该路段,在转弯过程中为避让车辆、重心不稳,连人带车摔倒在地,一时无法起身。 就在女子摔倒的瞬间,两名结伴直行的女孩恰好骑车途经此处。 她们看到有人摔倒在地,没有丝毫犹豫,立刻停下车子。 她们快步跑到女子身边,小心翼翼地将她和倒地的自行车一同扶了起来,还细心询问女子是否受伤、需不需要联系家人。 在两个女孩看来,这只是举手之劳的善意,是看到他人遇险时最本能的反应。 她们满心想着帮助陌生人脱离困境,从未想过,这份纯粹的好心会成为日后麻烦的开端。 女子被扶起后,起初并未表现出异样。 可没过多久,她却突然改口,坚称自己并非自行摔倒,而是被两名直行过来的女孩突然出现“吓到”,才导致自行车失控摔倒。 这一说法让两个年幼的女孩瞬间懵了,她们怎么也想不通,自己好心救人,反而成了导致对方摔倒的责任人。 双方就此产生争执,女子坚持要两个女孩承担责任,无奈之下,女孩的家长赶到现场,随后报警交由交警部门处理。 经过现场勘查与情况核实,交警最终认定这是一起无接触交通事故,判定两名女孩承担次要责任。 这一认定让家长难以接受:孩子正常直行、主动救助,既未碰撞也未违规,为何要为他人自行摔倒担责? 本以为事故处理到此为止,可让所有人意想不到的是,该女子并未就此罢休。 在拿到交警的责任认定后,她以医疗费、营养费、护理费、残疾赔偿金、精神损害抚慰金等为由,将两名女孩及其监护人诉至法院,索赔总额高达224307.73元。 22万,对于普通家庭而言绝非小数目,而这笔天价赔偿的起因,仅仅是两个孩子出于善良的一次搀扶。 消息传开后,迅速引发了全网关注。 网友们纷纷为两名女孩鸣不平,指责摔倒女子的行为是典型的“恩将仇报”,是现实版的“农夫与蛇”。 更让人心疼的是,两名女孩因为此事承受了巨大的心理压力。 原本活泼开朗的她们变得沉默寡言,出门不敢再和陌生人说话。 甚至看到有人摔倒也会下意识躲避,天真的善意被狠狠泼了冷水,小小的心灵蒙上了难以消散的阴影。 家长更是痛心不已,他们一直教育孩子要乐于助人、与人为善,可现实却给了孩子最沉重的一击。 他们表示,即便官司败诉,也会为孩子讨一个公道,不想让孩子觉得“做好人是错的”。 那么无接触的交通事故也要赔偿吗?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规定,交通事故不以物理接触为前提,以过错加因果关系为核心。 同时,《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承担侵权责任。 本案中,女孩正常直行、无违法违规,女子摔倒系自身转弯操作不当、避让车辆失衡所致,与女孩通行无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不满足过错侵权构成要件。 《民法典》第184条规定,因自愿实施紧急救助行为造成受助人损害的,救助人不承担民事责任。 女孩是事后救助,不是导致摔倒的原因,救助行为不能被反向归责,更不能因此担责。 目前,该案件仍在进一步审理中,2月26日,该案将正式开庭。 对此,你怎么看?

0 阅读:52

评论列表

枫叶

枫叶

3
2026-02-19 19:53

到底是无接触吓倒还是碰瓷!22万不敲诈吗?谁赔谁还不一定呢

路过

路过

1
2026-02-20 11:37

不知以哪条交法判次责?

茂彦学法

茂彦学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