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一男子来到一家足疗店按摩放松,支付了500元费用后,男子被安排进了一个单间,然而就在女技师刚刚按摩了几分钟后,女技师就让男子从后窗离开,男子虽有疑问,但是看到女技师面露难色,于是便成后窗离开,结果刚走出去就被民警给逮了回来,随后,警方以男子涉嫌嫖C为由对其处以5日行政拘留,男子不服将警方告上了法院。 那天傍晚,张某加完班,天色已经发暗,街边的路灯一盏盏亮起。他揉了揉僵硬的肩膀,脖子像是被人拧紧了一样酸痛。连续几天的熬夜让他整个人都处在一种“随时要散架”的状态。 路过一家足疗店时,门口暖黄色的灯光和“放松理疗”的招牌让他停下了脚步。犹豫了几秒,张某还是推门走了进去。 前台装潢不算奢华,但干净整齐。服务员热情地迎上来,简单介绍了项目。张某选了一个价格稍高的套餐,付了500元。 付款时他心里还嘀咕了一句:“贵是贵点,只要能真放松一下,也值了。” 很快,一名女技师被叫了出来,姓刘,看上去二十多岁,话不多,神情有些拘谨。服务员把两人带进了一个单间,拉上了门帘。 房间不大,灯光偏暗,空气里有淡淡的精油味。张某躺下后,刘某开始按肩、按背,动作看起来很熟练。起初一切都很正常,张某也渐渐放松下来,甚至有点昏昏欲睡。 可没过几分钟,刘某的动作忽然慢了下来。 她停住手,站在一旁,像是在犹豫什么。张某睁开眼,正准备问怎么了,就看到刘某神情紧张,脸色发白,目光不断往门口和窗户方向瞟。 “你……你先起来。” 刘某压低声音,语速很快。 张某一愣:“怎么了?是我哪里不舒服吗?” 刘某没回答,只是走到房间后侧的窗户旁,拉开一条缝,小心翼翼地往外看了一眼。接着,她转过头,声音更低了:“你从这儿走,快点。” 张某彻底懵了。 “从窗户走?为什么?”他下意识地坐起身,心里开始不安。 刘某咬了咬嘴唇,脸上写满了为难和焦急:“来不及解释了,你信我一次,不然会出事。” 那一刻,张某脑子里乱成一团。 他不知道发生了什么,但女技师明显很紧张,甚至有点害怕。房间里灯光昏暗,她站在那里,手指微微发抖,像是在承受着什么压力。 “是不是店里出事了?” “还是有人查什么?” 张某没敢往更深处想。 他心里只剩下一个念头:赶紧离开这个地方。 在刘某的催促下,他穿好外套,从后窗翻了出去。窗外是一条狭窄的小巷,地面潮湿,冷风一吹,他瞬间清醒了不少。 刚走出没几步,巷子里突然亮起了手电筒的光。 “站住!” 几名民警从暗处走了出来,直接拦住了张某的去路。 张某整个人僵在原地,脑袋“嗡”的一下。 他被带回了足疗店。 店内此时已经被控制,几名技师低着头站成一排,气氛压抑。刘某也在其中,神情复杂,甚至不敢抬头看他。 随后,警方对张某进行了询问。 在警方看来,张某的行为存在明显异常: ——支付高额费用 ——单独进入包间 ——未完成服务却从后窗逃离 ——被当场抓获 这些情节,被警方认定为“有偿性交易未遂”的重要线索。 最终,警方依据相关规定,认定张某涉嫌嫖娼,对其作出了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决定。 这个结果,对张某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我什么都没干!” “我就是去按摩!” “是她让我走的,我根本不知道发生了什么!” 张某反复申辩,可处罚决定还是下来了。 拘留结束后,张某越想越觉得憋屈。 他认为自己只是正常消费,既没有提出任何违法要求,也没有实施任何违法行为,却因为“从窗户离开”就被认定为嫖娼,实在难以接受。 于是,他一纸诉状,把作出处罚的公安机关告上了法院。 庭审中,张某再次陈述了事情经过,强调自己主观上并无违法故意,且整个过程中并没有发生任何实质性违法行为。他认为警方证据不足,处罚过重。 但公安机关方面则表示: 在该足疗店的专项整治行动中,警方已掌握该店长期从事违法活动的线索,且多名人员供述相互印证。 张某在执法过程中选择从后窗逃离,行为本身具有明显规避检查的特征,符合违法行为的综合认定标准。 最终,法院作出判决: 驳回张某的诉讼请求,维持原行政处罚决定。

精神科王医生
这个逃不逃都会被判pc
建造
门口等候都不行滴!
予人玫瑰手有留香
推理,证据,事实,举证
用户21xxx86
这不是典型的揣测吗?他跑不犯法 你要说他有pc行为 应该有直接证据 不能说你没有干为什么要跑 跑了就说明你干了 这个推论是不成立的
欲飞的鱼
合法仙人跳。
平头哥
这不是胡搞吗
用户10xxx04
乱写乱画乱七八糟,挣流量恶意,北京能这么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