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拉了肚子,特别虚……”北京一大爷按摩后身亡,家属索赔156万!法院判决结果让人意外 “大夫,我胸口闷,冒虚汗,刚才拉肚子了……”这是北京一位60多岁的大爷,生前对按摩店店员说的最后一句话。他刚享受完两位女技师将近两小时的按摩服务,原想躺一会儿缓缓,谁知这一躺就再也没起来。 事情发生在2024年8月1日下午3点多。杨大爷是这家按摩店的老熟客了,那天他像往常一样溜达进来,一口气点了两名女技师:于技师负责按背和腿,赵技师负责按腹部和臀部。大约40分钟后,于技师做完离开,赵技师继续给大爷做后续项目。可接下来大爷的反应开始有点反常——一会儿喊热,一会儿喊冷,赵技师只好耐心地来回开关空调。又过了一个半小时,项目总算做完了。杨大爷起身上了趟厕所,回来后脸色就不对了,他对赵技师说:“我拉肚子了,感觉特别虚,热得不行,冒虚汗,胸口也不舒服,想找个地方躺着。” 店员一听赶紧给他找了间空房休息。赵技师很热心,给大爷量了血压——高压只有60多,立刻端来淡盐水,还拿了饼干。店长刘某也几次过来查看情况,这才从杨大爷口中得知,他原来有心脏病,还做过两次心脏搭桥手术。店长心里一惊,连忙问:“要不要去医院?”杨大爷摆摆手说不用。可没过多久,杨大爷突然喘不上气,浑身抽搐起来。店长手忙脚乱拨打了120,赵技师拼命掐人中、做心肺复苏。可当救护车呼啸而至,把大爷送到医院时,人已经没了生命体征。法医鉴定结论是:心源性猝死。 消息传回家,杨大爷的家人根本没法接受:好好一个大活人,按个摩就没了?他们一纸诉状把按摩店告上法庭,索赔156万余元。家属的理由很充分:第一,按摩过程中大爷已经喊不舒服,店里没当回事;第二,做完按摩大爷虚成那样,店里不及时送医,也不通知家属,耽误了黄金抢救时间;第三,给大爷按摩的技师到底有没有资质?明知道大爷有心脏病,为什么不提醒风险? 可按摩店也是一肚子委屈:“我们是开门做生意的,大爷是老顾客,从来没告诉过我们他有心脏病。他不舒服后,我们又是量血压又是递吃的,还专门腾房间让他休息,问了好几遍要不要去医院,他自己说不用。难道我们还能把他绑去医院吗?” 双方各执一词,最终闹上法庭。法院经过审理,给出了一个让双方都沉默的判决。法官认为,杨大爷是成年人,对自己的身体状况最清楚,尤其做过两次心脏搭桥手术,在感到不适时既没主动联系家属,也没要求打120,店员询问就医他还拒绝,因此他自己要承担主要责任——85%。但按摩店也不是完全没有过错:一是给大爷按摩的于技师不具备相关资质;二是在大爷明确说胸口不舒服、血压偏低,还告知做过心脏手术的情况下,店员虽然做了量血压、递水等动作,却没有足够警觉,没有及时通知家属或直接送医,安全保障义务确实有瑕疵。因此,法院酌定按摩店承担15%的责任,赔偿家属23万余元。按摩店不服提起上诉,但二审法院维持了原判。 这起案件再次给我们敲响警钟:中老年人去按摩店、养生馆,一定不能隐瞒病史,感觉不舒服要果断就医,千万别硬扛。而对商家来说,技师有没有资质、顾客身体状况问没问清楚、出现异常敢不敢果断处置,都直接关系到能不能免责。毕竟《民法典》第1198条写得明明白白:经营场所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就得担责。 如果你是当天在场的店员,遇到老人说“胸口难受、冒虚汗”,你是听他说话继续让他躺着休息,还是坚持打120?欢迎在评论区留下你的看法。 (案件来源:裁判文书网,北京二中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