冤不冤!广东深圳,女子花了3万买了一条金项链,她爱不释手,可她才戴了10天,金手

古潭见闻 2026-02-12 13:30:01

冤不冤!广东深圳,女子花了3万买了一条金项链,她爱不释手,可她才戴了10天,金手链居然丢了,她很心疼,转头就找店家,说这金手链的设计有缺陷,卡口不紧致导致脱落,她才丢了金手链,她要店家给个说法。 深圳一位普通女子,省吃俭用大半年,终于咬牙买下一条金手链。 三万块,不是大风刮来的,是日日攒、月月省,才凑出来的心血。 她自然是爱惜的,做事轻手轻脚,洗澡摘下,睡觉收好,生怕磕碰半分。 可任她如何小心,第十天回家,手腕上空空如也。 链子没了,心也凉了。 她沿着上班的路、回家的梯,来来回回找了无数遍。 地上没有,角落没有,监控里也看不清踪迹。 三万块,就这么凭空消失了。 换做是谁,都要气急,都要心痛,都要找个出口发泄。 她想到了金店,一口咬定,是手链卡扣不紧,是设计有缺陷。 是店家的问题,才让她丢了链子,店家必须全额赔偿。 这话听着解气,可细想下去,却少了几分道理。 店家拿出同款手链当场测试,卡扣开合正常,闭合紧实。 出厂有质检,标准有依据,拿不出证据,便不能凭空扣上“不合格”的帽子。 店家愿意帮忙查监控,愿意配合寻找,却不肯为丢失买单。 这不是冷漠,是守住最基本的权责边界。 调解人员说得明白,首饰佩戴与保管,本就是佩戴者自己的责任。 外力拉扯、动作幅度、日常松动,都属于使用中的风险。 不能因为东西丢了,就把责任一股脑推给商家。 现实里,总有这样的人。 东西丢了,怪路不平;物品坏了,怪商家不结实;自己疏忽,反倒要别人负责。 情绪上来时,道理便被抛在脑后。 可维权这东西,从来不是比谁更委屈,比谁声音更大。 它讲的是事实,是证据,是公平。 店家只对产品质量负责,不对人的疏忽兜底。 这是常识,也是规矩。 女子的委屈是真的,心痛是真的,三万块的损失也实实在在。 但委屈不等于占理,心痛不等于可以随意追责。 成年人的世界,本就该为自己的财物多一分留心。 贵重首饰戴在身上,时常检查卡扣,留意松紧,本就是应有的谨慎。 丢了东西,最该做的是吸取教训,而不是硬找他人垫背。 合理维权,人人支持;无理索赔,终究站不住脚。 心疼她的损失,却不认同她的做法。 这世间的公平,从来都不是偏向弱者,而是偏向讲理的人。 三万块买个教训,虽沉重,却也清醒。 以后再戴贵重物件,多一分小心,便少一分遗憾。 各位,这件事你们怎么看? 评论区说说你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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