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新民这个人,说不上坏到骨子里。他家在苏北农村,鬼子扫荡那年,爹让刺刀挑了,老娘

王新民这个人,说不上坏到骨子里。他家在苏北农村,鬼子扫荡那年,爹让刺刀挑了,老娘哭瞎了眼,妹妹卖给别人做了童养媳。他没辙,为了口吃的,托人介绍,进了伪保安团当伙夫。干了八个月,一天鬼子嫌他菜咸,扇了他两耳刮子,门牙掉了一颗。他连夜跑了三十里地,投了新四军。 这事在连里不是秘密。刚来那阵子,有人嘀咕,说他是“二鬼子”,打仗不敢把后背亮给他。连长拍桌子:谁他妈生下来就是八路?人家带了两条枪投诚,你们带什么了?后来王新民在后来的战斗里背过伤员,抢过粮食,冬天把自己棉袄拆了给新兵补裤子,这事才慢慢没人提。他被提了司务长,管伙食账。 贪污那事,出在四三年开春。 那一年青黄不接,苏中军区粮食吃紧,每人每天定量减到一斤二两,掺了豆饼和野菜。王新民经手的伙食账,月底盘库,短了四十七块三毛。钱不算大数,可当时一个战士一天的菜金也就三分钱。四十七块,够全连吃半个月。 审他的时候他倒没抵赖,低着头,反复就一句话:钱我花了,该杀该剐我认。问他钱花哪了,他不吭声。再问,才挤出来:他娘死了,托人捎信来,连席子都裹不起。他把伙食钱先挪去打了棺材,原想等下个月津贴下来填回去,没料到查账查得这么紧。 这事报到团里,团政委沉默了半天。他说,王新民投诚两年,没立过大功,也没犯过纪律,这一回,事出有因,可军纪不是给因准备的。他顿了顿,又说,这人当过伪军。 就这五个字,定了调子。 连里不是没人替他说话。他那个班的班长蹲在营部门口蹲到后半夜,烟头扔了一地,天亮去找教导员,说王新民这人不该枪毙,他欠的钱我愿意从津贴里扣,扣到我退伍都行。教导员没松口。纪律就是纪律,今天家里死人了可以挪用公款,明天家里盖房子呢?娶媳妇呢?人人都有一本难念的经,这笔账怎么算?更别说他过去那个身份,这要让老百姓知道,咱们对投诚过来的人睁只眼闭只眼,以后还怎么取信于民? 执行那天,王新民被绑到村东头老槐树下。全连集合,连长念完判决书,问他还有什么话。他抬头看了看天,说,我想给我娘烧张纸,下辈子还当新四军。 枪响的时候,村里好些老百姓躲在家里没出门。后来有人去收尸,发现他贴身褂子口袋里装着一张草纸,纸上是歪歪扭扭的几个字:借公款四十七元三毛,王新民。 这事过去快八十年了,想起来还是堵得慌。 杀一儆百,这四个字太重了。重到压在一个人身上,压到连辩解的机会都没有。王新民错了吗?错了,挪用公款,私填亏空,这是铁打的错。可这错该不该用命来抵?那个年代给出的答案是“该”。战场上的子弹不长眼,队伍里的纪律也不能打折,敌后根据地一枪一弹都拿命换来的,容不得半点含糊。谁让你是当过伪军的人?你自己不硬气,别人怎么信你硬气?这逻辑在当年听来冷血,却也现实。 可现实归现实,冷血归冷血。我常常想,那个蹲在营部门口的班长,后来还会不会想起王新民?那个说出“当过伪军”的政委,后来有没有后悔过自己那五个字?历史没法假设,人的命在那个年月就是一张薄纸,写上判决,盖上印,就翻篇了。 只是有些事不该就这么翻过去。王新民从伪军跑出来,是想换个活法,想堂堂正正做人。他挪用公款那一刻也许糊涂,但他没跑,没赖,认了,也担了。这比很多道貌岸然的人强。可惜队伍等不及他还钱,也等不及他立功赎罪。风浪太大,船要稳,就必须有人被扔下去。 有人问,现在再回头看这事,会不会太苛责前人?我倒觉得不是苛责,是记着。记着那个年月里的人和事,记着有些决定在彼时彼地别无选择,也记着那些选择背后滚烫的血和冰凉的子弹。军纪是铁,人心是肉,铁永远压不烂肉,肉也永远裹不化铁。这中间的摩擦和疼痛,才是历史最真实的部分。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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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山影

烟山影

1
2026-02-11 22:56

自古军纪无人情,古代集合迟到都可能杀头的

海边欢乐挖沙的小家伙

海边欢乐挖沙的小家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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