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4年秋,鲁南小镇的刑场上,枪声刚落,八路军干部陈克就直挺挺倒在地上。日军军

风中感受的历史温暖 2026-02-09 17:55:47

1944年秋,鲁南小镇的刑场上,枪声刚落,八路军干部陈克就直挺挺倒在地上。日军军官满意地挥挥手,转身离去,只有充当行刑人的伪军小队长赵某,盯着地上的“尸体”,眼底闪过一丝常人难察的紧张,随即又恢复了满脸横肉的谄媚模样,跟着日军扬长而去。 赵某不是天生的坏人。他原本是镇东头卖豆腐的王婶的儿子,爹走得早,娘靠磨豆腐供他读了两年私塾。后来闹鬼子,豆腐坊被烧了,娘也被乱兵踩断了腿。他走投无路,跟着同村的二赖子入了伪军——不为别的,就为了每月领两斗高粱米,能给娘抓副止痛的药。 可那天举枪的时候,他的手抖得厉害。陈克被绑在柱子上,后背的衣服全被鞭子抽烂了,血顺着裤脚滴在地上,却还抬头冲他笑:“兄弟,别怕。”那笑像根针,扎得赵某耳朵发烫。他想起小时候娘说过,“做人得对得起良心”,可现在他摸着腰里的盒子炮,只觉得良心沉得像块石头。 枪响之后,赵某没敢立刻走。他蹲下来,用袖口擦了擦陈克脸上的土——其实也不是擦,就是手指轻轻碰了碰他的额头。陈克的眼睛还睁着,瞳孔里映着他扭曲的脸。赵某突然想起昨天晚上,他在村口看见陈克帮王大爷挑水,肩膀上的补丁比他还破,却把最后一瓢水倒进了王大爷的水缸里。那时候他就觉得这八路跟别人不一样,可今天还是把他杀了。他掏出兜里的旱烟袋,想给陈克点上,手刚伸出去又缩回来——要是被日本人看见,又是一顿毒打。 赵某回到据点的时候,天已经黑透了。他把枪往桌上一摔,抓起酒坛灌了一口,酒液顺着下巴流进衣领,凉得他打了个寒颤。同屋的伪军李二蛋凑过来:“赵哥,今儿个干得漂亮啊,皇军还夸你枪法准呢!”赵某没说话,只是盯着墙角的蜘蛛网发呆。李二蛋以为他高兴,又说:“明儿个皇军要去北边扫荡,咱们又能捞点好处。”赵某突然把酒坛摔在地上,碎片溅得满地都是:“闭嘴!再提‘皇军’俩字,我崩了你!”李二蛋吓得一哆嗦,爬起来就跑,连门都忘了关。 从那以后,赵某像变了个人。以前他跟着日本人抢粮,总把最肥的鸡留给自己;现在他每次出任务,都故意慢半拍,有时候还偷偷把抢来的粮食塞给村里的穷人。 有一次,他跟着日本兵去搜山,看见一个穿补丁衣服的小姑娘抱着个布包,正往山洞里钻。日本兵要开枪,赵某扑过去把小姑娘护在怀里,自己挨了一枪托,额角流着血骂道:“他娘的,欺负孩子算什么本事!”日本兵以为他疯了,也就没再追究,反而觉得他“够狠”。 可纸包不住火。1945年春,日本战败的消息传到了小镇。据点里的汉奸们开始慌了,有的卷了细软想跑,有的忙着销毁罪证。赵某却坐在炕上,把藏了半年的东西翻出来——那是陈克临死前塞给他的一个小纸条,上面写着“等胜利了,来镇西头的破庙找我”。他摸着纸条上的折痕,想起那天陈克说的话:“兄弟,等胜利了,咱们一起回家。”眼泪砸在纸条上,晕开了上面的字迹。 那天晚上,赵某带着几个跟他一样良心未泯的伪军,把据点的枪支弹药偷偷运给了附近的八路军游击队。他们走在山路上的时候,月亮特别亮,赵某想起小时候娘教他唱的儿歌:“月亮走,我也走,我跟月亮交朋友。”他摸了摸怀里的纸条,觉得自己终于能对得起良心了。 第二天早上,游击队打下了小镇,赵某站在城门口,看着老百姓欢呼的样子,忽然想起陈克的脸——原来真正的勇敢,不是拿着枪欺负人,而是敢对着黑暗说“不”。 后来有人问他:“你后悔当初杀了陈克吗?”赵某摇摇头:“后悔,但我更庆幸我没变成跟那些鬼子一样的畜生。”他说这话的时候,手里拿着当年陈克塞给他的纸条,纸条边角已经磨破了,上面的字迹却依然清晰。他知道,有些债是要还的,但不是用刀枪,而是用一辈子的良心。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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