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咸宁,一已婚女子被男性朋友邀请到酒店开房喝酒,期间朋友要强行和女子发生关系,但遭到女子拼命的反抗,未能得逞。可万万没想到,朋友竟然拍下女子裸露下半身的照片作为威胁,让女子回去不要乱说话,还给女子转了200元,逼着女子收下。事后,女子报了警,警方认定朋友的行为构成强奸罪,但他却辩称只是亲了女子,并没有发生关系。 这事发生在2024年10月,湖北咸宁市通城县,被害女子姓李,和施暴者王某是工作上的微信好友,平时只偶尔线上聊几句,没什么深交。李某随口跟王某提过丈夫要出差,没想到这话被对方记在了心里。 王某1996年出生,得知李某独自在家后,当即提出要去通城见面,被李某直接拒绝。可他没放弃,第二天一早就从武汉开车出发,跨了195公里路,花了近3小时赶到通城,还提前订好了酒店。 为了把李某骗到房间,王某谎称带了条合金项链要送她。李某没多想,觉得只是取个礼物,不会有危险,便答应了赴约,完全没察觉这是个精心布下的陷阱。 一进酒店房间,王某就点了四菜和四罐啤酒,一个劲劝李某喝。酒过三巡,他突然变脸,一把将李某拖拽到床上,企图强行发生关系,之前说的送项链全是诱饵。 李某瞬间清醒,拼尽全力反抗,双手推搡、屈膝抵挡,还大声呼救。拉扯近半小时里,她的脖子、胸口和手臂都被抓伤撞伤,经鉴定构成轻微伤,可见当时反抗得多激烈。 僵持中,李某母亲打来电话,王某暂时松手让她接听。挂了电话,李某立刻掏出手机,前后打了五次110报警,坚决不让对方得逞。 见强 J不成,王某竟趁李某不备,偷拍她下身赤裸的照片,威胁她不准声张。之后又转200元“封口费”,逼着她收下,被李某严词拒绝。 李某脱身后,第一时间把那条项链交给酒店前台,让工作人员转还给王某,不想和对方有任何牵连。警方调查时还发现,王某出发前就网购了助性药物并提前服用,明显早有预谋。 到了法庭上,王某却翻脸狡辩,说自己只是亲吻、猥亵,没有强奸的想法。一审法院结合购药记录、伤情鉴定、报警记录等证据,认定他构成强奸罪(未遂),判了1年6个月。 王某不服上诉,坚称自己只是猥亵。但二审法院湖北省咸宁市中级人民法院审查后,认为证据链完整,他的上诉理由不成立,驳回上诉维持原判,这是最终的终审裁定。 200元封口费不仅可笑,是对受害者的二次侮辱。王某以为花点小钱就能掩盖罪行,想到每一步操作都成了定罪的铁证。 李某的做法特别值得点赞,奋力反抗、及时报警、保留所有证据,没给对方任何狡辩的空间。这也给所有人提了醒,遇到侵害时,坚决反抗和留证才是保护自己的关键。 你觉得“受害者有罪论”为什么总在类似案件中出现?遇到异性熟人的密闭空间邀约,你会怎么巧妙拒绝? 报道来源及时间 1. 《红星新闻》,标题《知晓女子丈夫出差后,男子跨城赶来约其宾馆喝酒,实施强奸未遂获刑一年半》,报道时间:2026年1月12日20时18分 2. 上游新闻,标题《知晓女子丈夫出差后,男子跨城赶来约其宾馆喝酒,强奸未遂获刑一年半》,报道时间:2026年1月12日20时2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