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门朝外开被邻居起诉强制执行#【邻居家门“越界”,影响出行!多次协商无果,深圳

南方都市报 2026-01-17 22:00:04

#家门朝外开被邻居起诉强制执行#【邻居家门“越界”,影响出行!多次协商无果,深圳业主怒上法庭】#家门朝外开被邻居告上法庭##家门外开影响邻居法院判改回去#楼道本来是公共空间,邻居擅自将内开的入户门改为外开,1.37米通道瞬间变为“羊肠小道”,多次协商无果怎么办?一起来看看深圳法院公布的案例。据介绍,2024年,袁某购入某小区一房产,与王某系邻居。因袁某的房屋位于通道尽头,其家人日常出入时均需经过王某家门前。王某装修时,将原本的内开入户门改为外开,占用了公共通道。该公共通道宽1.37米,门的宽度约1.2米,开门后,通道所剩空间已不足让一个成年人正常通过,严重影响袁某及家人的日常出行。同时,王某开门时,因无法预知公共通道的安全情况,易对正常通行的袁某一家造成碰撞,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袁某及家人私下多次找王某协商,均未得到回应。随即向物业反映情况,物业经过现场核查,确认王某的行为违反了小区管理规约及房屋装修相关规定,遂向王某下发《违规、违约行为整改通知单》,明确要求其对违规改门外开的行为进行整改,但王某对此置若罔闻,拒绝履行整改要求。为解决纠纷,袁某又多次联系社区居委会、派出所等部门介入调解,希望王某将入户门改为原状,但王某仍无动于衷,对袁某及家人的诉求置之不理。在多番调解无果的情况下,袁某及其家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将王某诉至法院。本案系相邻关系纠纷。案涉房屋交付时入户门为内开,王某为了个人便利擅自改为外开,外开的入户门在开启时会遮挡楼道通道,妨碍了袁某及其家人的正常通行和生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不动产的相邻权利人应当按照有利于生产、方便生活、团结互助、公平合理的原则,正确处理相邻关系,给相邻方造成妨碍或损失的,应当停止侵害,排除妨碍、赔偿损失。法院认为王某的行为违反了上述法律原则,侵害了相邻方袁某的合法权益。综上,法院判决王某将其入户门由外开恢复为内开。该判决已生效,袁某已申请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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