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巴楚,一男子与妻子在亲友介绍下相识,很快举办了婚礼,按照当地习俗,男子家向妻

洋仔说法 2025-12-03 18:32:33

新疆巴楚,一男子与妻子在亲友介绍下相识,很快举办了婚礼,按照当地习俗,男子家向妻子家支付了七万元彩礼。不料,婚后不久,两人因异地分居而日渐疏远,感情急剧降温。更让男子无法接受的是,妻子在未与他协商的情况下终止了妊娠。当男子追问原因时,古某没能给出合理解释。男子彻底死心,一纸诉状将妻子告上法庭,要求离婚并要求返还大部分彩礼。法院这样判决。(案件来源:中国法院网官网)   新郎艾某带着对未来生活的憧憬,迎娶了经人介绍相识不久的古某。   婚礼上,鲜红的地毯、亲友的祝福和喧闹的歌舞,仿佛都为这对新人铺就了一条美满的道路。   按照传统,艾某家向古某家支付了70000元人民币作为彩礼,这笔钱,对于当地普通家庭而言,并非小数,它凝聚着艾某家庭的积蓄与诚意,也承载着对婚姻长久、家庭和睦的朴素期望。   然而,生活的剧本并未朝着预期的方向发展。   婚礼的喜庆气氛尚未完全消散,艾某与古某便一同离开了熟悉的故乡,前往千里之外的上海,试图在那座充满机遇与挑战的大都市里开始新的共同生活。   陌生的环境、快节奏的都市生活、尚未磨合的习惯与性格,艾某与古某之间的矛盾逐渐显现出来,经常因为一些小事吵架。   婚后不久,古某便因故独自返回了巴楚老家,将艾某一人留在了上海。   自此,这对新婚夫妇开始了长达数月、相隔数千公里的两地分居生活。   起初,两人还有电话中的问候与交流,但随着时间推移,双方的沟通越来越少,直至变得稀疏而冷淡。   新婚的热度急剧褪去,取而代之的是彼此的沉默与疏离,原本就因相识时间短而显得薄弱的感情基础,在分居和缺乏有效沟通的侵蚀下,变得更加岌岌可危。   而两人之所以还继续维持着这个家,是因为古某怀孕了,艾某认为两人有了孩子之后,双方感情会有所变化。   不料,2024年11月,古某在未事先告知丈夫艾某,也未能与艾某就此进行任何协商并取得其同意的情况下,自行终止了妊娠。   对于艾某而言,这不仅关乎家庭未来的期望,更是一种对夫妻间基本信任与尊重的严重背弃。   事后,古某也未能就这一重大决定向艾某给出能够被其接受或理解的合理解释,这一事件成为压垮这段婚姻的最后一根稻草,艾某感到夫妻感情已彻底破裂,挽回无望。     随后,艾某将自己的妻子古某诉至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准予双方离婚,并要求古某返还结婚时收取的70000元彩礼中的56000元。   法院会如何判决呢?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规定,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者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 力或者虐 待、遗 弃家庭成员;   (三)有赌 博、吸 毒等恶习屡教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   法院指出,艾某与古某虽经合法登记缔结婚姻关系,但夫妻感情更依赖于深厚的情感基础与稳定的共同生活。   两人婚前经人介绍相识,了解时间短暂,缺乏充分的交往与情感积淀,系“闪婚”,其感情根基先天不足。   婚后不久,双方虽曾共同前往上海生活,但时间极为短暂,随后古某返回原籍,双方长期处于两地分居状态。   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古某在未告知艾某,亦未与艾某进行任何协商并取得其同意的情况下,单方决定并实施了终止妊娠。   此举涉及夫妻重大事项,关乎家庭未来规划与情感期待,古某未能就此向原告作出合理解释,其行为严重违背了夫妻间应当相互尊重等法定义务,足以导致本已脆弱的夫妻感情彻底破裂。   法院认为,艾某与古某的婚姻关系已符合感情确已破裂的条件,对艾某的离婚诉请,依法予以支持。   此外,最高法《关于涉彩礼纠纷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 双方已办理结婚登记且共同生活,离婚时一方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人民法院一般不予支持。但是,如果共同生活时间较短且彩礼数额过高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彩礼实际使用及嫁妆情况,综合考虑彩礼数额、共同生活及孕育情况、双方过错等事实,结合当地习俗,确定是否返还以及返还的具体比例。   法院进一步指出,本案所涉彩礼金额为70000元。经向相关部门核实,此数额约相当于本地区上一年度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四倍,此举造成艾某一家经济困难。   而且,从双方结婚登记到引发本案诉讼,时间间隔仅数月,扣除两地分居的时间,双方实际共同生活的时间则更为短暂。   关键是,古某在未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终止妊娠且未能合理解释的行为,是导致本案婚姻关系破裂的主要原因,古某存在过错。   最终,法院经过对彩礼总额、本地经济水平、婚姻状况、过错程度等所有相关因素的综合评估,判决返还30000元。   对此,您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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