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秦皇岛,23岁女护士小林给感冒发烧的小女孩输液扎针,第一次小女孩甩手针头穿血管,第二次挣扎又失败,第三次小女孩猛扭身体再次失败,女孩父亲王先生觉得小林不专业,拿女儿练手,情绪失控挥拳砸向小林,致其重症脑震荡、太阳穴骨裂、耳膜出血、下巴脱臼,小林报警求助。目前,小林在医院等手术。 据深圳新闻网报道,23岁护士小林,刚入职不久,对小患者向来耐心。 傍晚六点多,她饿着肚子还在给排队患儿输液。 这天来了个感冒发烧的小女孩,小林轻声哄着,可小女孩调皮哭闹还扭动身体。 小林刚参加工作不久,满心想着好好为患者服务。 她看着哭闹的小女孩,心里也跟着着急,但还是强忍着疲惫,轻声细语地安抚着。 可这小女孩根本不听,在家长怀里扭来扭去,就是不肯配合。 第一次扎针的时候,小林小心翼翼地找准血管,刚固定好针头,小女孩突然猛地一甩手,针头一下子穿过了血管,小女孩的手背瞬间肿了起来。 小林心里一阵愧疚,赶紧向家长道歉,然后准备重新扎针。 第二次扎针,小林更加仔细,重新找准了血管,还让家长帮忙按住孩子的胳膊。 可小女孩还是不停地挣扎,小林的手也跟着颤抖起来,结果又失败了。 这时候,小女孩的父亲王先生脸色已经变得很难看了,眼神里满是不满。 小林心里压力更大了,她深吸一口气,准备第三次扎针。 可这次小女孩扭动得更厉害了,小林的手根本稳不住,针又一次偏离了血管。 王先生看到女儿被扎了三次还没成功,顿时火冒三丈,觉得小林根本不专业,就是拿他女儿练手。 王先生情绪瞬间失控,他猛地站起来,挥起拳头就朝着小林砸了过去。 小林根本来不及躲避,被重重地打在了头上。 只听一声闷响,小林摔倒在地,眼前一阵发黑。 周围的家长和医护人员,都被这突如其来的一幕吓呆了,赶紧上前拉住王先生。 可此时的小林已经受了重伤,她感觉脑袋疼得要裂开,耳朵里嗡嗡作响,太阳穴也火辣辣地疼。 经检查,小林被诊断为重症脑震荡、太阳穴骨裂、耳膜出血、下巴脱臼。 她躺在医院的病床上,身体上的疼痛让她忍不住呻吟,心里更是委屈极了。 她只是想好好工作,怎么就遭遇了这样的事情呢? 小林的家人赶到医院,看到她这个样子,心疼得直掉眼泪。 他们果断报了警,希望警方能够查明真相,还小林一个公道。 王先生此时似乎也冷静了下来,但事情已经发生了,他必须为自己的冲动行为,付出代价。 王先生太冲动了,孩子扎针不成功是很常见的事情,不能把气都撒在护士身上。 王先生认为小林不专业,拿他女儿练手,所以情绪失控动手。 而小林则觉得自己只是正常工作,遭遇了无端的暴力。 从法律看,王先生的行为已经涉嫌故意伤害罪。 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小林被诊断为重症脑震荡、太阳穴骨裂、耳膜出血、下巴脱臼,这些伤情已经构成了重伤。 王先生挥拳砸向小林,导致她身体受到严重伤害,完全符合故意伤害罪的构成要件。他可能会面临三到十年的有期徒刑。 在医院这种公共场所殴打医护人员,是不是处罚会更重呢?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具有社会危害性,依照刑法的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本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在医院殴打医护人员,不仅侵犯了医护人员的人身权利,还扰乱了医院的正常秩序,属于情节较重的行为。 王先生除了可能面临故意伤害罪的刑事处罚外,还可能违反治安管理规定,面临十到十五日的拘留,以及五百到一千元的罚款。 民法典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 小林因为王先生的暴力行为受了重伤,她可以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向王先生主张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等合理的赔偿费用。 如果小林因为这次受伤留下了后遗症,造成了残疾,还可以要求王先生赔偿残疾赔偿金。 而且,小林因为遭受暴力,精神上也受到了很大的伤害,她还可以主张精神损害抚慰金。 王先生故意伤害小林身体,致其重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 王先生在医院殴打护士,扰乱了医院的正常秩序,情节较重。 王先生将会为自己鲁莽的错误行为,付出应有的责任和惩罚。 遇到问题一定要冷静处理,暴力解决不了任何问题,只会让事情变得更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