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舆情”事件,要看从什么角度看。 有人认为,这反映了针对吸毒者“一次吸毒,

熊丙奇 2025-12-03 18:17:46

此次“舆情”事件,要看从什么角度看。 有人认为,这反映了针对吸毒者“一次吸毒,终身受限”的民意,不能封存吸毒者的治安违法记录,甚至要将吸毒入刑;也有人(包括支持、推进封存的专家)认为,这么“激烈”的反对声,恰恰体现出对(曾经吸毒的)戒毒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第三十八条和第四十七条的规定,吸毒人员会被强制隔离戒毒两年)严重的偏见与歧视。 我国2011年颁布的《禁毒条例》第七条规定,“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对戒毒人员戒毒的个人信息应当依法予以保密。对戒断3年未复吸的人员,不再实行动态管控。” 对照这一条,再看看当前的“舆情”,如何落实10多年前就明确的(曾经吸毒)戒毒人员在入学、就业、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不受歧视?还是“一次吸毒,终身受限”歧视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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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乜许、结束

乜许、结束

10
2025-12-04 06:10

歧视什么?你了解整个禁毒工作体制吗?戒毒的人真的有几个是真的戒了的?那些放回去社区戒毒的人都是偷偷在吸,尿检很多都是自检给社区工作人员发所谓的自检结果,那个结果都是他们想方设法弄出来的正常结果,根本就不是真的,毒品这种东西基本上沾上人就废了,哪来那么多的重新做人,最讨厌你们这些圣母

用户10xxx69 回复 12-04 10:00
太对了!

LHB

LHB

4
2025-12-04 07:46

人总要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是让别人为你承当犯罪的后果。

幻影年青

幻影年青

2
2025-12-04 12:47

吸毒,就是没救了。

幻影年青

幻影年青

2
2025-12-04 12:49

吸毒分子必须强制植树,挖矿,修水库。

特有谱

特有谱

1
2025-12-04 13:16

就算受到歧视和区别对待,那也是他应得的,承受这一切本身就是吸毒人员应有的惩罚。

铭少

铭少

1
2025-12-04 07:17

其实不难。无论什么原因吸毒的,只要主动向公安机关“自首”,清楚说明情况,在哪儿吸的,毒是怎么购买的,并且有主动戒毒意愿的,免费戒毒,且封存记录。后续只要没有复吸,都可以。但是,没有主动“自首”的,没有交代情况的,都不属于封存记录范围。后续,只要复吸被坐实,至少五年起步。再吸的,杀!!!

熊丙奇

熊丙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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