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临沂13岁弃婴被诱骗卖淫案震惊全网!农民工家庭含泪追问:谁在纵容侵害幼女的恶

洵哥 2025-11-20 21:55:28

山东临沂13岁弃婴被诱骗卖淫案震惊全网!农民工家庭含泪追问:谁在纵容侵害幼女的恶魔逍遥法外? 那个在工地被捡到的女婴长大了。她曾有个温暖的家——不识字的养祖父把她裹在工地的棉袄里,婶婶给她扎起第一个辫子。所有人都以为这个叫婷婷的女孩会平安长大,直到2023年冬天,13岁的她消失在出租屋的暗夜里,回来时眼底的光熄灭了。 “他们用买新衣服当诱饵,逼她接客三次。”鲁峰攥紧判决书的手在发抖。两年来,这个山东汉子跑遍了法院、检察院、派出所,只想为被诱骗卖淫的侄女讨个公道。可判决书上只认定了其中一次交易,金额写着200元,主犯贾某鑫被判缓刑。 更令人心寒的是司法机关的态度。法院工作人员在录音中直言:“本案没有被害人,危害的是社会秩序。”可那个被“洗脑”的女孩明明蜷在询问室里说过:“我不愿意,他们一直劝,我就糊涂答应了。”警方移送的案卷里清楚记载着三次卖淫记录,到了法庭却莫名消失。 翻开婷婷的童年,处处是命运的伏笔。被亲生父母遗弃在工地,幸得农民工夫妇收养。小学时成绩优异的她,升入初中后突然辍学,开始跟着街头的“姐姐”混迹台球厅。就在那个出租屋里,22岁的贾某鑫和同伙武某盯上了这个“家里不管”的女孩。 “他们专挑缺爱的孩子下手。”知情人的话刺痛人心。聊天记录显示,贾某鑫曾明确要求中间人寻找“家里不管”的女孩。他们先带婷婷去KTV陪酒,接着用“挣大钱”的承诺诱骗她卖淫。得手后上万元的嫖资,到女孩手里只剩几百,连吃饭都要她自掏腰包。 法律界对此案一片哗然。多位律师指出,明知未满14周岁仍引诱卖淫,应构成“引诱幼女卖淫罪”,起刑点就是五年有期徒刑。而法院最终以“介绍卖淫罪”判处缓刑,相当于纵虎归山。更荒谬的是,法院以“无被害人”为由剥夺家属申诉权,完全违背《未成年人保护法》的立法精神。 婷婷如今躲在家里不敢见人。她记得每次交易后,贾某鑫都会带着她更换住处。那些流动的出租屋和民宿,成了囚禁少女的移动牢笼。最讽刺的是,当养叔父拼命寻找失踪的侄女时,加害者正在聊天群里炫耀“又搞定一个”。 从工地弃婴到被诱骗的少女,婷婷的人生仿佛一场被精心设计的悲剧。而本该守护正义的法律系统,却在关键环节集体失声——警方说材料已移送,检察院说只见200元记录,法院说案卷只有单次交易。那个在卷宗里被定义为“卖淫女”的孩子,其实连青春期都还没过完。 每个环节的疏忽都在纵恶。如果当初学校能拉住辍学的她,如果社区能关注留守少女,如果司法机关能彻查聊天记录里的三次交易,这个女孩的人生会不会不一样?当法律在幼女受害时选择闭上眼睛,我们每个人都是共犯。 (来源:华商报大风新闻) 未成年人的保护 法律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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