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金融监管过度干预的一点看法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吴晓求近日在2025

见山见水见世界 2025-11-19 17:25:39

对金融监管过度干预的一点看法 中国人民大学国家金融研究院院长吴晓求近日在2025年全球金融安全峰会上再次痛批乱象:百姓存钱要交代半辈子积蓄的来龙去脉,取钱要报备资金用途的细枝末节,这哪里是金融服务?分明是越俎代庖的权力僭越! 吴晓求对金融监管过度干预的批评提醒了我们:法治与政策执行的平衡是现代社会治理的核心议题,尤其在金融监管、民生服务等领域,如何在保障公民权利与维护公共秩序之间取得平衡,既考验政策的合理性,也检验法治的权威性。 首先要明确政策执行需以法律授权为前提,否则易陷入“权力僭越”。例如,北京推行的“无事不扰”白名单试点政策,以信用为基础减少对优质企业的不必要干预,体现了政策执行中对法治边界的尊重。反观吴晓求提及的存取款审查乱象,若缺乏明确的法律依据,仅以“风险防控”为由扩大监管范围,可能侵犯公民财产权与隐私权。 金融监管需以《商业银行法》《反洗钱法》等法律为框架,避免以“灵活执法”之名行过度干预之实。 其次要清楚法治不仅是约束政策的工具,也能通过制度设计为政策执行提供合法性和可持续性。针对吴晓求批评的现象,可通过立法明确金融机构审查权限,规定审查范围、程序及救济途径,同时建立监管问责机制,防止权力滥用。 法治与政策执行的平衡本质是“秩序与自由”的永恒命题。吴晓求所批判的乱象,暴露出部分领域政策执行偏离法治轨道的风险。唯有以法律为纲,通过制度创新、个案平衡与公众参与,才能实现“活而不乱、管而不死”的治理目标,真正释放经济活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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