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西安,一伴娘参加婚礼前,在酒店的沙发上和新娘摆拍,结果沙发滑动后,新娘伴娘双

孤月残星意冷 2025-10-09 16:42:07

陕西西安,一伴娘参加婚礼前,在酒店的沙发上和新娘摆拍,结果沙发滑动后,新娘伴娘双双倒地,伴娘因此受伤,事发后,伴娘将酒店和新娘告上了法院,要求赔偿12.8万元,结果法院还真的判了。对此网友纷纷表示,有枣没枣先打一杆。 据悉,黄某打算举办婚礼,于是邀请了好友秦某当伴娘,事发前,几个人在酒店的沙发上,被摄影师要求拍摄各种照片,秦某等人踩在沙发上,结果因为受力不稳,沙发发生了移动,黄某和秦某等人直接摔在了地上。 秦某因此被摔成了骨折,也没有办法继续参加黄某的婚礼了,从受伤之后,秦某就住了60多天的院。 事发后,秦某将黄某和酒店一起告上了法院,要求两者承担损失12.8万元。 有人说,这就是塑料姐妹花,好歹你把人家医疗费垫上,人家也不会后续起诉你。 还有人说,都成年人了,自己站不稳,去找酒店麻烦干什么,明明是自己的问题。也有人说,伴娘还是绊娘?真的是太讽刺了。 那么,酒店和新娘要承担赔偿责任吗?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规定,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也就是说,作为酒店,应当承担旅客的安全保障义务,即所提供的设备设施不能有安全隐患,以及还要对旅客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进行一定的保障。 本案中,酒店的沙发是否有安全隐患,直接决定了其要不要赔偿?由于伴娘等人是站在沙发上,导致了沙发的移位,并不是说沙发本身有质量问题以及安全隐患,据此,伴娘要求酒店承担责任,似乎是站不住脚。 而对于新娘来说,因为邀请伴娘参加自己婚礼,伴娘属于好意施惠行为,并没有收取新娘费用,而新娘作为受益人,显然应当给予适当补偿。 法院审理后,认为新娘作为受益人,应对伴娘受伤予以补偿,据此判决新娘支付30%的费用给伴娘,也就是2.5万余元。 其实,作为摄影师要求新娘伴娘站沙发上,作为摄影师来说,其实是具有一定过错的,毕竟,站上面拍照,本身就不是新娘和伴娘的意思,而是摄影师的要求,实际上,摄影师的责任也是有的,为何伴娘却没有起诉摄影师,确实说不过去。 对此,你对本案有什么看法? —————————— 关注我,带你评析法律热点,关注冷暖人生。 文章原创,抄袭必究 #头号创作者激励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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