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苏州,一外国女子凌晨时分,走路经过一个停车场处时,遇到一名从事送外卖工作的男子。可该男子却将女子逼进一墙角处,并强行对其实施猥亵行为。女子被吓得大声尖叫,女子挣脱后向一披萨店老板求助。可该男子却还嬉皮笑脸的对女子说道“I love you!”目前,作案男子已被警方抓获归案。
28岁男子薛某从事送外卖工作。事发当天凌晨,薛某在路边等待平台派单时偶遇一名外国女子,从其身边走过。可万万没想到的是,薛某竟然尾随对方至一停车场处时,上前欲实施猥亵行为。
女子被吓得连忙后退,嘴里还不停的说着“NO、NO、NO!”可薛某却不以为然,并一直向女子靠近,将其逼到一墙角处,强行对其实施猥亵行为。女子被吓得大声尖叫,并一直在反抗。
女子挣脱后立即离开现场,嘴里还不停说着“NO、NO!”可薛某却竟然还喊了一句“i love you!”回应女子,且还继续尾随女子。随后女子走进一家披萨店并向老板求助,薛某见状立即逃离现场。
披萨店老板得知女子的遭遇后,很有正义感,立即前往事发现场查看,但老板在附近找了个遍,都没有发现薛某的踪迹。事后女子立即报警求助。目前,薛某已被警方抓获归案。
1、有网友表示,从薛某会说“i love you”来判断,他一定听得懂女子口中的“NO”是什么意思,这种人太丢中国人的脸了,必须严惩不贷!
也有网友认为,虽然我们不允许外国人欺负我们中国人,但我们同时也不允许中国人欺负外国人,更加不允许侵犯外国妇女,否则绝不姑息!
还有网友表示,这明显是当街猥亵妇女,10日以下的治安拘留,薛某是跑不掉的了。
2、那么从法律上讲,薛某的行为该怎么定性处罚?真的只是拘留那么简单么?
首先,我国《宪法》第32条明确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保护在中国境内外国人的合法权利和利益。
也就是说,无论是持全世界哪个国家护照的公民,只要是脚踏中国土地、遵守我国法律规定,其合法权益受中国法律保护。
其次,如果仅仅是一般的猥亵行为,确实会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44条规定,最高处10日以下治安拘留的处罚。但行为人使用了强制手段那就另当别论!
强制手段是指行为人使用暴力、胁迫或其他手段,致使被害人处于不能反抗或反抗不了状态时,强行对其实施猥亵行为的情形。
具体到本案中,视频清楚显示薛某就是不顾女子的强烈反抗,使用暴力手段并强行对其实施猥亵行为的,故薛某的行为构成强制猥亵罪,没有异议。
最后,刑法第237条规定,构成强制猥亵罪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如具有“多次”和“当众”情节的,加重处罚,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
“多次”情节是指行为人实施过三次以上此犯罪行为;“当众”是指行为人在公共场所实施此犯罪行为的。
目前,警方已经发布通报称,薛某对其强制猥亵妇女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警方已将其刑事拘留。
也就是说,由于停车场属于公共场所,薛某是当街实施此犯罪行为,因此行为应当加重处罚,在5年以上考虑量刑。当然,薛某因涉嫌犯罪,其工作肯定也是保不住的了。其实这也其目无法纪的代价之一。
有网友表示,薛某的行为太丢中国人的脸了,有损我们国家的形象,必须严惩不贷!对此,您怎么看?


冲锋陷阵
我觉得正常人都不会做这种事,更别说对个外国人,可能存在故意摸黑的意图
用户10xxx34 回复 06-14 06:36
你也知道前提得是正常人,名字都没爆出来,怎么抹黑?
锦鑫 回复 06-14 06:21
正解!
纱舞王子
外卖员不说那句英语,是否可以坚持自己听不懂外语,以为女子口中的No No No意思是要要要
平天下
那个外卖员是不是鬼子扮的,故意抹黑中国
杠神
这么多年,终于有人对鬼子下手了,黑的还是白的
用户13xxx50
放屁,苏州哪里发生的事???不要瞎编!
用户14xxx34
一视同仁
阳光
害群之马,逮捕判刑
雁门关外的雪
明目张胆的猥亵行为,在中国极其少见,那个女子是意外中的意外,以及长时间的恐惧造成极其恶劣精神影响,这让她对中国治安的否定,国际小范围的中国印象,这个薛某该直接毙了!
晓漾清波
扯淡!中国人怎么会干这事,抹黑中国!
大公司高管爷们
毙了吧,以挽回国际名声。[思考]
用户15xxx28
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