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啤酒]1997年,冯小刚导演的《甲方乙方》播出后,票房卖到3600万,他拿了120万的分红,给编剧王朔5万,没想到王朔直接把钱扔出门外。 5万块钱,在1997年不算少了,够普通家庭过好几年。 但王朔看都没看,直接甩了出去。不是嫌少,是觉得被侮辱了。 要讲清楚这件事,得先说这两个人的关系。 冯小刚能有今天,绕不开王朔这三个字。 九十年代初,冯小刚还是个在剧组跑龙套的美术,连台词都混不上几句。 是王朔把他捞起来的,给他写剧本,带他进圈子,手把手教他怎么拍戏。 《编辑部的故事》《过把瘾》,全是王朔的本子,冯小刚的名字第一次被观众记住,靠的全是王朔的才华。 说白了,没有王朔,就没有后来的冯小刚。 1997年,冯小刚第一次当导演,拍《甲方乙方》。 剧本改编自王朔的小说《你不是一个俗人》,故事是王朔的,人物是王朔的,连那股京味儿幽默都是王朔的。 电影上映后,3600万票房,在那个年代简直是炸裂级别的数字。 要知道当时全国电影市场一年的总票房才不到十个亿,一部电影干了三千六百万,冯小刚一夜之间从"王朔的徒弟"变成了"冯导"。 分红下来,冯小刚拿了120万。 然后他派人给王朔送去5万。 王朔当时正在家里写东西,看到那5万块钱,愣了两秒,然后笑了。 不是开心的笑,是那种"我算是看清你了"的笑。他把钱拿起来,走到门口,直接扔了出去。 后来有人问王朔为什么不收,他说了一段话,大意是:这钱我要是收了,我就不是王朔了。 你拿我的东西赚了三千六百万,给我五万,你觉得这是情分?这是打发叫花子。 这话说得狠,但不是没有道理。 站在冯小刚的角度,他可能觉得自己已经很够意思了。 毕竟那时候120万也不是小数目,分出去5万,差不多是百分之四,看着不算少。 而且他后来确实也给王朔介绍了不少资源,两个人的关系并没有因为这件事彻底断裂。 但站在王朔的角度,这不是钱的问题,是尊严的问题。 我把最好的东西给了你,你拿它发了财,回头扔给我一个零头,还觉得自己挺大方。 这种"施恩"的姿态,比不给钱还让人恶心。 王朔这个人,一辈子不缺钱,也一辈子不在乎钱。 他在乎的是你拿他当什么人。你拿他当兄弟,他可以两肋插刀。 你拿他当工具,他扭头就走,连钱都不要。 《甲方乙方》之后,冯小刚和王朔的合作越来越少。 冯小刚开始走自己的路,拍《不见不散》《大腕》《手机》,一部比一部火,成了中国商业片的标杆。 而王朔逐渐淡出公众视野,写书,归隐,偶尔出来说两句话,每次都带着刺。 两个人后来再也没有合作过。 很多年后,冯小刚在一次采访中被问到王朔,沉默了很久,说了一句:"王朔是我这辈子最对不起的人。" 至于那5万块钱,王朔到底有没有后悔扔掉,没人知道。 但有一点可以确定:他扔掉的不是5万块,是一段他认为已经变质的关系。 钱能衡量一部电影的票房,但衡量不了一个人的骨气。 王朔用一个扔钱的动作,给冯小刚上了一辈子都忘不掉的一课:你可以赚我的钱,但你不能轻看我的东西。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