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作人晚年干了一件让人看不懂的事——他亲手帮弟媳羽太芳子写诉状,把亲弟弟周建人告上了法庭。 更荒唐的是,他要扳倒的那个人,彼时已是中央人民政府出版总署副署长,位居副部级,又是新政权倚重的民主人士。周作人自己呢?汉奸罪名刚刚卸下,世人皆知他抗战期间在北平替日伪做事,是盖了章的"落水文人"。以这样的身份,去告一个副部高官,胜算几乎为零。 事情的起点,要回到三十年前。 周建人年轻时接受家里安排,娶了二嫂羽太信子的妹妹羽太芳子。两人婚后感情一般,言语也不通畅。1921年,周建人赴上海商务印书馆任编辑,此后多次催芳子南下,芳子在姐姐羽太信子的劝阻下始终不去。两人就这样长期分居,周建人每月仍向北京寄钱,但夫妻关系名存实亡。约1925年前后,周建人在上海与早年的学生王蕴如同居,此后陆续育有三个女儿,却没有正式婚书。 这段关系,在法律上就是说不清楚的"历史问题"。 1937年元旦前后,周建人携王蕴如回北京为母亲庆寿。他到八道湾探视,芳子当场与他口角,次子周丰二随即拔刀威胁,甚至打电话给日本领事馆,想把周建人扣下来"法办"。周建人当晚就住到了鲁迅旧居,次日返沪,从此与芳子、丰二彻底断绝往来,停止汇款,并公开宣称与周丰二断绝父子关系。 抗战期间,周作人在羽太信子、羽太芳子姐妹的影响下留在北平,出任伪职。他不仅自己落水,还通过日本使馆向商务印书馆施压,要求将周建人每月工资的一半直接汇给自己,用以供养芳子母子。这一手,让周建人对这个二哥的最后一点情分也消耗殆尽。 新中国成立后,郑振铎、茅盾、叶圣陶等人曾试图从中调解,把周建人拉到八道湾做客。周作人客气地招待,兄弟二人却一句话也没有,互相不搭理,调解人只好讪讪离开。兄弟之间的裂缝,早已不是一顿饭能填上的。 就在这个僵局里,1951年3月,羽太芳子以"重婚"为由,向北京市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由儿子周丰二代为出庭。诉状措辞老练,文笔颇有功力,老友们看了都认出来——这出自周作人之手。周作人本人后来只承认"改了几个字",但知情者都明白,这场官司背后是谁在推。 法院接手案件后,诉讼走向很快明朗。1951年4月20日,北京市人民法院作出判决:确认周建人与羽太芳子的婚姻关系自1937年1月起消灭;芳子要求分割八道湾房产的诉求全部驳回;周丰二与周建人终止父子间的权利义务关系。 判决理由写得毫不含糊:周建人始终坚持革命立场,而芳子母子依附"周逆作人"叛国投敌,双方已是不共戴天的民族对立,婚姻关系岂能仍然存在。 芳子不服,上诉至最高人民法院。1951年7月6日,最高院维持原判,措辞更为严厉,直接点明芳子与其姐羽太信子深受日本帝国主义思想熏染,一贯歧视中国人民,周建人离开家庭是"毅然"之举,何来遗弃之说。 这场官司,芳子和周作人输得彻底。判决下来后不久,1951年7月22日,羽太芳子服毒自杀,所幸未遂。此后她与周丰二相依为命,直到1964年去世。 关于原稿中"周扬派人到周家要求撤诉、否则新账老账一起算"的说法,目前只见于雷启立《周作人传》的记载,其他来源未见印证,此处存疑,不作定论。 至于周建人与周作人之间,还有过一次意外相遇。解放后不久,两人在教科书编审委员会碰面,都停下了脚步。周作人说,你曾写信劝我去上海。周建人答,是的,我曾经这样希望过。周作人又说,我豢养了他们,他们却这样对待我。周建人听了,觉得这个二哥到底还不明白——他以为自己是八道湾的主人,却不知道自己早已是那个家里的奴隶。 这次偶遇,成了兄弟二人的永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