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一女子花139元网购一双婴童拖鞋,收货后发现是个空盒,女子要退款,商家和平台以“发货无异常”为由拒绝,女子立马换账号又拍一双,回来一称,含鞋重0.431kg,取出鞋重0.369kg,女子又查之前那个空包物流信息,上面显示,揽收重量为0.31kg,对比可见,此前收到的空包裹比带鞋包裹轻约0.12kg,而鞋子本身只重58克,重量差异足以证明商家未装入鞋子,郑女士拿出证据,商家和平台不吭声了,直接给她退了139元,可女子这回不愿意吗,要求退一赔三并道歉,可平台的处理让她更寒心了。 5月19号,郑女士网购了一双婴童凉拖鞋,价格139块,3天后快递送到家里,郑女士当时不在,就让快递员直接放家门口了。 等她回家,家人已经把包裹拆开,拿出来一看,包裹里只有个空鞋盒,里面还塞了个纸板,但没鞋子。 郑女士赶紧找商家反映,要么退款要么补发,结果商家说发货正常 ,拒绝退款。 郑女士又找平台,平台给她打了电话,也说发货无异常,拒绝退款,还说可以给她补偿100元无门槛券。 郑女士不乐意了,我不要优惠券我只想退款!之后平台又加到130元,139元,郑女士都没同意。 她告诉平台,她要看看商家 发货视频。 可没想到,不管是平台还是快递公司,都说是内部资料,不能给外人看。 可原来的空包裹被郑女士老公当垃圾扔了,没了证据,说不清了。 郑女士越想越气,干脆换了个账号重新拍了双拖鞋。 这回郑女士拍了开箱称重视频,带鞋包裹重0.431kg,取出鞋后重0.369kg。 而之前那个空包,物流信息上显示,揽收重量是0.31kg。 也就是说,装了鞋的包裹比不装鞋的空包重0.12kg,而鞋子本身重量是58克。 重量差足以证明,商家就是发货时没装鞋,郑女士把视频和数据发给平台和商家。 平台一看,铁证如山,这才承认数据有效,终于给郑女士全额退款。 但郑女士十分气愤,要求退一赔三,并要求商家给自己道歉,可平台不支持,也不能强迫商家道歉。 平台还表示,算不算欺诈要走法律途径。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55条规定: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 也就是说,郑女士购买童拖鞋,商家寄来的是空包裹,并未按照约定交付给郑女士商品。 并且,商家也无法证明自身无过错,因此已涉嫌欺诈,消费者有权主张退一赔三。 这事让人生气的就是商家和平台一开始的态度,明明消费者没收到鞋,上来就先说“发货没问题”。 郑女士想看监控,还藏着掖着,消费者想要个说法,还得自己掏钱再买一双做实验举证? 郑女士这还算是聪明,想到用称重的方式找证据,如果换个嫌麻烦的人,可能退了优惠券就算完了。 平台作为中间方,本来应该帮消费者维权,结果反倒站商家那边。 要不是郑女士聪明,重新换号购买,用数据证明自己收到的是空包,估计这事到现在都解决不了。 对此,你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