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男子给中间人15.5万介绍费,又给了12.8万彩礼才将妻子娶回家,可领证后

芹姐说法 2026-06-01 19:27:14

贵州,男子给中间人15.5万介绍费,又给了12.8万彩礼才将妻子娶回家,可领证后妻子查出梅毒阳性,还得知她是夜场陪酒女,结过三次婚,欠了一屁股债。目前男子已报警,民警已立案。 2024年,贵州男子陶某到了男大当婚的年纪,他四处托关系找人给他介绍,中间人王某和他说,她认识一个山西的女子,年龄、性格、长相都不错,很适合陶某,不过女子离异育有一子,父亲病重,急需一笔钱给父亲治病。 中间人对女子各个方面一顿夸,她说,女子有情有义,孝顺懂事,长相漂亮,要不是父亲生病急要钱,这样的香饽饽未必轮得到陶某。 陶某一听中间人这样说,当下表示愿意出这笔钱,随后转账15.5万元给中间人,掏了12.8万元彩礼给女子,共计28.3万元。 他说,花钱能娶到貌美如花,踏实过日子的女子他不亏。 见陶某给钱给的爽快,女子和陶某见了两次面后,便爽快地同意领证。可自从领证后,陶某说,他一天安生日子都没过上,“三天一小吵,五天一大吵”,稍微一件小事不如意,女子就大发脾气,把家里能砸的都砸了。 刚开始陶某以为是和女子结婚没多久,小夫妻性格各方面需要磨合,小事情上陶某能忍则忍,但后面发生的几件事让陶某脊背发凉。 偶然一次,他在家里的抽屉里发现一张婚检单,这张婚检单是当初两人领证时要求检查的,也正是这张婚检单让陶某感觉到自己被骗了。 婚检单显示,女子得了梅毒,他联想到最近和女子亲近时,女子躲躲闪闪的言行,他心里大致明白是咋回事了。 自从得知婚检单的事后,陶某开始打听女子过往的生活经历。之前中间人说女子的职业是餐厅服务员,而实际上女子是夜场的陪酒女,她不是离过一次婚,而是离过三次婚,还生有三个孩子。 据陶某了解,女子欠了一屁股债,这些债务大多是整容贷款,中间人之前说的女子父亲生病需要钱也是假的,事实是整容贷款到期,她情急之下以结婚为由头,伙同中间人给陶某下的套。 陶某怒气冲冲去找中间人算账,带着那张婚检单冲到中间人面前,没想到中间人瞅都没瞅,撂下一句不痛不痒的话,“这是小病,可以治好”。 能治好?这个病又不是感冒、发烧,陶某被中间人的话气得发抖,他没想到15.5万就给自己介绍了这样的老婆。 更让陶某无语的是,女子不但不承认婚骗,还玩起了失踪,电话打不通,联系方式被拉黑,人也不知道跑哪去了。 陶某随即报了警,办案民警告诉调查员,像陶某这样遭受以结婚为由头的诈骗在该地区频繁出现,目前民警获取了相关线索,中间人已被带走。 陶某说,像他这样被骗的男子还有不少。这些中间人在网络上大量招募缺钱,背有债务的女性,然后再匹配给急需结婚的男性。 中间人和女方串通一气,隐瞒女方婚史、债务、疾病、赌博酗酒等关键信息。这些中间人有一整套话术,有的是法子让男方降低标准,快速促成相亲、交钱、领证等流程。 中间人还培训女方如何婚后挑起矛盾,如何无理取闹,让男方先动手打人,意图通过被家暴等手段离婚,这样可以离婚且不退彩礼。 陶某称,女子在与他结婚之后,好几次相亲并预收了别的男人给的彩礼,但因自己不愿意离婚,女子才无法和别人领证。 本文陶某的经历已经不是简单的婚姻纠纷,而是遭受了一场有预谋的刑事诈骗。 女子和中间人从一开始就没有真实的结婚意愿,而是以非法占有高额费用和彩礼为目的。这完全契合了《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关于诈骗罪的构成要件,诈骗罪是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 。 从上文可以看出,15.5万的介绍费,12.8万的彩礼钱,快速领证,结婚后无故找茬,婚姻存续期间继续相亲收取他人彩礼,这些行为极为符合“接触性诈骗”。 中间人的行为已超出婚姻介绍的边界。根据《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四条规定,行为人与相对人恶意串通、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民事法律行为无效。 中间人的运作模式以欺骗为手段、以非法占有为目的,所得财产应当予以返还。娶老婆遇到这样的糟心事,广大网友们你们对陶某的遭遇有什么想说的吗?欢迎来支招。

0 阅读:106
芹姐说法

芹姐说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