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名男子因撞见妻子与旧情人见面,情绪激动打了妻子一耳光。妻子的情人见状直接挥

百日依山尽 2026-06-01 18:35:13

天津一名男子因撞见妻子与旧情人见面,情绪激动打了妻子一耳光。妻子的情人见状直接挥拳打向男子,在妻子拦住男子无法还手的情况下,又连续击打数拳,导致男子轻伤二级。情人一审被判 1 年 6 个月,不服上诉主张正当防卫,二审法院维持原判。网友:正当防卫的边界需要明确。 5 月 30 日,天津一起因婚外情引发的故意伤害案二审宣判。法院驳回了上诉人的上诉请求,维持一审法院作出的有期徒刑 1 年 6 个月的判决。这一结果再次引发了公众对于正当防卫认定标准的广泛讨论。 事情的起因要追溯到 2024 年的夏天。男子李某偶然发现妻子张某与同事王某存在不正当关系。张某向李某道歉,并写下保证书承诺再也不与王某联系。李某考虑到多年的夫妻感情,最终选择了原谅妻子。 此后的两年时间里,张某确实没有再与王某有过明显的联系,家庭生活也逐渐恢复了平静。李某以为这件事已经彻底翻篇,没想到平静的生活在 2026 年 4 月的一个下午被彻底打破。 那天李某去妻子单位接她下班,刚走到办公室门口,就看到王某正在和张某说话。两年前的愤怒瞬间涌上心头,李某冲上前去与王某对峙,质问他为什么还要来找自己的妻子。 双方很快发生了口角,张某见状赶紧上前拉架。在拉扯过程中,张某推了李某一把,试图将两人分开。李某认为妻子是在护着王某,情绪更加激动,抬手就给了张某一个耳光。 站在一旁的王某看到张某被打,立刻挥拳打向李某的脸部。李某想要还手,却被张某死死抱住胳膊无法动弹。王某趁机又对着李某的头部和胸部连续击打了好几拳,直到周围的同事过来拉开才停手。 李某被打后感觉头部剧烈疼痛,胸口也闷得喘不过气。同事们赶紧将他送往医院检查,经法医鉴定,李某的伤情构成轻伤二级。随后李某向公安机关报案,王某因涉嫌故意伤害罪被警方刑事拘留。 一审法院审理认为,王某因琐事与李某发生争执,故意殴打他人致其轻伤二级,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王某提出的正当防卫辩解,法院不予采纳。综合考虑案件的起因、情节以及王某的认罪态度,法院判处王某有期徒刑 1 年 6 个月。 一审判决后,王某不服,提起上诉。王某认为,是李某先动手打了张某,自己是为了制止李某的暴力行为才出手的,属于正当防卫,不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二审法院审理查明,李某打张某一耳光的行为虽然不当,但并未对张某造成严重伤害,也没有持续实施暴力行为。王某在李某已经停止殴打张某的情况下,主动对李某实施殴打,且在李某被张某抱住无法还手时继续击打,其行为不具备正当防卫的紧迫性和必要性。 同时,二审法院指出,正当防卫的目的是为了制止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不是报复性殴打。王某的行为已经超出了正当防卫的范畴,属于故意伤害。因此,二审法院驳回了王某的上诉,维持原判。 这起案件也提醒人们,遇到矛盾纠纷时应当保持冷静,通过合法途径解决问题。任何暴力行为都可能触犯法律,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即使是为了制止不法侵害,也应当注意把握必要的限度,避免防卫过当。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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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列表

用户10xxx84

用户10xxx84

2
2026-06-01 22:16

早一点离了吧

百日依山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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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