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昭通,一名女子独自在家洗澡时,被 30 多岁醉酒陌生男子闯入拖拽至儿童房欲行不轨。女子激烈反抗身上留下多处伤痕,经鉴定构成轻微伤。警方立案侦查后,检察院却以证据不足为由未批捕,男子被取保候审,女子表示无法接受这个结果 5月8日早上 7 点左右。朱女士像往常一样起床,准备洗漱后去上班。她脱了衣服走进卫生间,刚打开水龙头,就听到外面传来开门的声音。她以为是家人回来了,没有太在意,继续准备洗澡。 几秒钟后,卫生间的门突然被猛地推开。一个满身酒气的陌生男子出现在门口,他眼神迷离,脚步踉跄,看到朱女士后直接扑了上来。朱女士吓得魂飞魄散,下意识地尖叫起来,并用手拼命推开对方。 男子没有理会朱女士的反抗,强行抓住她的胳膊,将她从卫生间拖拽到旁边的儿童房。朱女士一边挣扎一边大声呼救,她用指甲抓挠男子的手臂和脸部,用脚踢踹他的身体。整个搏斗过程持续了十几分钟,朱女士的胳膊、脖子和腿上都留下了深深的勒痕和抓伤。 也许是朱女士的激烈反抗让男子失去了耐心,也许是听到了外面的动静,男子最终放弃了进一步的侵害,转身想要离开。朱女士趁机跑到客厅,拿起手机拨打了报警电话。她死死盯着门口,防止男子再次返回。 几分钟后,民警赶到了现场,在楼道里将还没有走远的王某抓获。朱女士向民警讲述了事情的经过,并展示了身上的伤痕。随后她被送往医院进行检查,经公安机关法医鉴定,她的伤情构成轻微伤。 镇雄县公安局于当天出具了立案告知书,认为符合立案条件,立为朱某被猥亵案侦查。朱女士提供的楼道监控视频显示,事发时王某呈明显的醉酒状态,走路摇摇晃晃。5 月 27 日,公安局出具的鉴定意见通知书显示,王某静脉血液中乙醇含量为 112.32mg/100ml,属于醉酒驾驶的标准。 然而,案件的后续发展却超出了朱女士的预料。5 月 25 日,她被告知检察院对王某未予批捕。据了解,检察院认为目前证据不足,主要是王某的入户方式无法查清。王某辩称自己是走错了门,而朱女士家的门锁是否被破坏,以及王某是如何进入室内的,目前还没有确凿的证据能够证明。 根据我国刑事诉讼法的规定,对于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公安机关可以依法取保候审。取保候审只是一种强制措施,并不意味着案件的终结,也不意味着王某不会被追究刑事责任。目前案件仍在继续侦办中,公安机关正在进一步收集证据。 这起事件在网络上引发了广泛关注和讨论。很多网友对朱女士的遭遇表示同情,同时也对检察院的决定提出了质疑。他们认为,既然有监控证明男子闯入了朱女士的家,有朱女士的伤痕作为证据,就应该追究男子的刑事责任。 也有一些法律人士表示,逮捕需要达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在入户方式无法查清的情况下,确实难以认定男子具有非法侵入住宅和强制猥亵的主观故意。不过,公安机关可以继续侦查,收集更多的证据,一旦证据充分,仍然可以再次提请逮捕。 如果遇到陌生人闯入,一定要保持冷静,在保证自身安全的前提下,尽量与对方周旋,并寻找机会报警求助。同时,也希望相关部门能够加强对这类案件的打击力度,切实保护公民的人身安全和合法权益。 对此,你们有什么看法,欢迎评论留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