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式刁难?北京,女子与母亲出国旅游,已在某平台订好返程的机票,谁知,外婆突然离世,只能终止行程立刻归国处理老人后事。机场不给退机票,让找平台,平台让她提交老人的死亡证明等材料,可她提交了,航空公司又说没警方签字不行。女子联系警方,警方说这事跟他们扯不上关系,他们无需签字。女子被来回踢足球一样,各种托辞各种敷衍,就是不给退票。女子崩溃了,直接将此事捅上媒体! 好好的一场海外旅行,硬生生被一场突如其来的噩耗击碎,满心的欢喜瞬间变成彻骨的悲痛,这是北京赵女士最近最糟心的经历。 前段时间,赵女士带着母亲远赴韩国济州岛散心旅游,一路旅途轻松惬意,母女俩本想着好好放松一番,按计划游玩结束后,搭乘5月22日国航航班返程北京。 谁也没料到,意外来得猝不及防。 母女俩还在异国的景区闲逛,手机突然接到国内家人的紧急来电,传来了姥姥不幸病逝的消息。 电话那头家人哽咽的声音,让母女俩瞬间红了眼眶,心里又酸又痛。 姥姥是至亲长辈,于情于理,她们都必须立刻回国处理后事。 悲痛之余,母女俩第一时间冷静下来,果断决定终止剩余的旅行行程,立刻收拾行李准备返程。 想到提前预订的22日国际机票已用不上,赵女士马上联系了购票的某平台,咨询亲属离世特殊退票的相关政策。 平台客服明确告知她,这种亲属离世的特殊情况可以申请非自愿退票,只要准备好正规的死亡证明、亲属关系证明等全套材料,提交审核后就能办理退款。 听到明确答复,赵女士悬着的心稍稍放下。 为了顺利退票,她第一时间联系国内家人,加急整理、拍照传来了所有官方正规的证明文件,备齐了所有要求的材料,满心以为流程走完就能顺利办结。 可让她万万没想到的是,到了审核环节却变得无比苛刻,各种无理要求接踵而至,一次次消耗着她的情绪。 材料提交后,平台突然告知审核不通过,驳回理由让人难以理解:医院开具的正规死亡证明无效,必须要有警方的亲笔签字,才能继续审核退票。 这个离谱要求直接让赵女士懵了。 老人是正常因病自然离世,没任何意外和刑事案件,全程没警方出警记录。 她专门咨询了当地公安,警方明确回复,这种正常病逝情况,没任何依据可以签字,根本无法满足航司的奇葩条件。 明明是通用、具备完全法律效力的医院死亡证明,在国航这里直接不被认可,凭空多出一条没任何依据的审核门槛,彻底堵死了退票的路。 不甘心的赵女士又直接对接国航客服协商,可得到的回复更是冷漠强硬。 国航给出两个拒退理由,一是至亲离世不属于航空非自愿退票范畴,二是这趟是国际航线,不适用国内民航相关法规,直接拒绝所有退款诉求。 短短一天时间,从痛失至亲的悲伤,到积极配合审核的奔波,再到被层层刁难、无故拒退的寒心,赵女士心里满是委屈和无奈。 这根本不是个人主观弃乘,是无法预料、无法抗拒的突发人伦变故,自己全程依规办事、备齐所有正规材料,最后却连基本的权益都得不到保障。 赵女士将此事捅上了媒体。5月25日,记者联系平台官方客服和国航发出书面采访函,都未得到明确答复和解决方案。 《公共航空运输旅客服务管理规定》 第25条:旅客非自愿退票的,承运人不得收取退票费,应全额退款 。 第22条、24条:非自愿退票不限于航司原因,突发、不可抗的客观变故属非自愿范畴 。 姥姥病逝是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客观事件,非赵女士主观弃乘,应认定为非自愿退票,国航拒退违反本条 《民法典》第497条:格式条款排除对方主要权利的,该条款无效。 国航拒退规则本质是排除消费者因不可抗力解除合同并退款的法定权利,条款无效。 目前购票平台两次为国航沟通争取权益,对方始终只回复内部研判,迟迟不给出解决方案。 律师也明确表态,航司的花式刁难毫无法律依据,利用不合理门槛拒绝退票,违背公平诚信原则,已经涉嫌侵害消费者合法权益。 本该充满人文温度的特殊退票政策,如今沦为冰冷的霸王条款,实在让人心寒。 对此您怎么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