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白嫖!”山东东营,两个女子在一水果摊位上花182元买了一5房榴莲,现场剥开确

小栗子看法 2026-05-27 22:17:25

“想白嫖!”山东东营,两个女子在一水果摊位上花182元买了一5房榴莲,现场剥开确实有5房果肉。万没想到,两人回家后吃了3大块后,拿着剩下的2块小果肉来找摊主,说果肉生涩发苦,要求退款。老板质疑:5房你们都吃了3房了,还能退款吗?不好吃你们还吃?两女子随后又说,那就退剩下的2块。可老板觉得她们退款不合理,坚持不给退,双方吵得不可开交,此事传到网上,引起网友热议! 5月23日,两名女子特别喜欢吃榴莲,她们走到一水果摊位上就被摆了一整摊的榴莲吸引住了,闻着那诱人的香味,两人就挪不动步了! 两人咬咬牙,豁出去了,买个大的回去过把瘾! 于是,两人选了半天,最后选了一5房肉的榴莲,花费182元。 现场老板帮着剥开,果肉饱满5房,品相完好,两人检查过后没任何异议,顺利结账带走。 谁知,到傍晚时分,两个女子拿着剩下的2块榴莲折返摊位,要求退款。 她们声称榴莲口感发苦、果肉生涩难吃,并不是正常香软糯甜的味道。 老板很惊诧,买了一整个榴莲,吃了3大块,剩2小块来退款了?你们咋想的?拿我当傻子吗? 既然说榴莲生涩,那你们应该全部拿回来,可以给你退,生涩咋还吃?还吃了3块大的? 女子解释说,当时是3个人,一人一块吃的,那既然不全退,就退这剩下的2块,她们也是讲理的,要求不过分。 在她们看来,水果口感不佳就是品质问题,自己只退剩余部分,已足够体谅商家。 可摆摊卖榴莲的老板娘却满心委屈又气愤。做生鲜水果生意本就风险很高,榴莲一旦剥开就无法二次售卖,损耗全部都要自己承担。 长久经营下来,只要榴莲真的变质发苦,顾客尝一口不满意,她都会爽快处理售后。 老板认为,如榴莲第一口就难以下咽,正常人根本不会继续食用。 都吃掉整整3房果肉,吃完才回头挑剔口感说不好了?剩2块小的回来退款,甭说这个摊位,换任何商家都无法接受,就没有这个道理! 面对顾客理直气壮的诉求,老板娘十分无奈!她非常生气,与两个女子争吵的面红耳赤,就是不给退。 两女子也非常强硬,你不给退全款,那这剩下的必须退,不能吃不好吃,凭啥不退?不给退你就别做生意了,这事就没完! 双方舌战激烈,引起路人围观,大家有人拍照,有人议论。 有人说,这不是白嫖吗?吃完大半才说不好吃,哪有这道理。 鲜活榴莲本身就不属于七天无理由退换商品,单纯个人口感好坏,并不算质量问题。 更何况商品已经被大量食用,早已失去售后资格。 《民法典》第七条:民事主体从事民事活动,应当遵循诚信原则,秉持诚实,恪守承诺。 两名女子现场核验5房果肉完好无异议、自愿付款成交;吃完3房大额果肉,仅留2小块主张难吃退款。 明显违背诚实信用,属于滥用消费维权权利、变相恶意牟利,法律不保护违背诚信的不当诉求。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或者要求经营者履行更换、修理等义务 。 榴莲生涩发苦属于个人主观口感差异,不属于《产品质量法》规定的变质、腐烂、不安全、不具备食用性能的客观质量缺陷 。 ​ 若真存在无法食用的质量问题,正常人尝一口便不会继续食。 连续食用3大块果肉,反向证明商品不存在法定质量瑕疵,不满足本条退货前提。 这事被人传到网上,更是引起网友热议。 他们说仅退款的风刮到实体店了!​线上盛行的仅退款歪风,如今蔓延到线下实体摊位,让诚信经营的摊贩倍感无奈。 消费维权本是消费者的合法权利,但绝不能成为钻空子、贪小便宜的借口。 一场小小的榴莲纠纷,也戳中线下生鲜商户的无奈,也破坏了正常的消费秩序,互相体谅,买卖才能长久。 对此您怎么看?

0 阅读:110
小栗子看法

小栗子看法

感谢大家的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