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操作,真绝了!”——山西一男子,闲得发慌在网上约女网友开房,每次300块,还嫌不过瘾,竟拉上哥们儿一起“共享”。事发后,4月某日,当地警方一纸处罚单下来,男子的反应却让人大跌眼镜…… 事情出在山西太谷那边。当地公安前段时间做日常排查,查处了多起涉黄相关案件,其中一件就十分典型。 涉事男子姓段,他通过微信和对方联系,约好了见面的时间和地点,单次转账300块钱,双方在一处出租屋内进行了违规往来。 本来吧,这男的如果只是自己参与,处罚或许会轻一些。关键是这老哥贪心不足,他不仅自己参与,还居间介绍别的男性也参与进来,把这种事当成了搭线其他朋友的门路,这就彻底坏事了。 事发之后,警方结合现场转账记录、当事人供述,完整固定了全部违法事实。这哥们面对铁证瞬间认怂,老老实实交代了所有情况,和此前主动联络他人的状态判若两人。 警方通报里写得很清楚:段某财多次通过微信联络相约,约定后转账300元作为费用,除此之外还有居间介绍他人参与此类违规活动的行为,目前已经依法对他进行了行政处罚。 咱们掰扯一下法律上的事。那些平时不看法律条文的朋友可能觉得这不过就是网上私下见面往来,能有多大罪过? 其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六条规定,单纯参与这类色情交易行为的,要处 10 到 15 天拘留,还能外加 5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但你如果居间介绍、拉别人下水,惩罚会更重。这种行为属于引诱或介绍他人参与色情交易,根据第六十七条规定,同样会被拘留 10 到 15 天并处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在实际办案中,两项违法行为并罚,处罚力度并不轻。而且整个流程还要配合传唤、做笔录,当事人也要面临社会乃至家庭内部的舆论压力,绝不是简单罚个款就能翻篇的。 以后真别图一时快活,在违法的边缘疯狂蹦跶。拿起手机转账的时候觉得钱是小事,可等到警方上门追责,后果就没得商量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