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轨终究自食恶果!江苏扬州一桩家事官司引发热议,一对年过六十八岁的老夫妻闹上法院

瓜瓜的笔记 2026-05-26 00:02:59

出轨终究自食恶果!江苏扬州一桩家事官司引发热议,一对年过六十八岁的老夫妻闹上法院,原配大妈一同起诉老伴,还有比丈夫小三十五岁的九零后第三者。这名男子在外和第三者同居,还生下一儿一女,期间私自挪走夫妻共有财产,足足四千七百九十万元全都转给了第三者名下。让人意外的是,原配其实早就知晓此事,也早就打算和丈夫离婚,只是双方始终没能谈妥财产分割问题,离婚一事便一直搁置。如今三方对簿公堂,男方却一口咬定,当初转移钱财这件事,老伴是点头认可的。 消息传开后,很多人盯着那四千多万元,也有人注意到另一个细节。王某转账五年,几乎没怎么用个人账户,资金大多从公司账面流出去。法院后来调取流水时发现,转账时间从2018年9月一直持续到2023年4月,金额有多有少,有时候几十万,有时候上百万,频率并不固定。 王某和原配结婚很多年,两人早年一起做生意。公司规模不算小,王某平时负责经营,妻子更多照顾家庭,偶尔看看账。也正因为这样,公司流水长期没人细查。 2018年,62岁的王某认识了90后李女士。两个人年龄差距太大,一开始身边人都觉得只是普通来往,可没多久,李女士就搬进了王某在外租住的房子。后来,李女士生下一对双胞胎。孩子出生后,奶粉、保姆、学费、住房,全是王某负责。 事情拖了几年,王某一直维持着两边生活。白天回公司处理事务,晚上有时回家,有时去李女士那里。原配并不是一点察觉没有,只是最初并没想到丈夫会把事情做到这一步。 真正让原配下定决心起诉的,不是婚外生子,而是查账。2025年前后,原配准备梳理家庭资产,顺带核对公司往年流水,结果发现大量陌生收款记录。继续往下查,收款账户都指向同一个人。 那一刻,很多事情对上了。 原配后来在诉讼中认为,近四千八百万元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丈夫没有权力单独赠与第三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规定,婚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原则上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双方都有平等处分权。 也就是说,哪怕钱是丈夫经手赚来的,只要属于婚后财产,也不能一个人说了算。 早在2014年,上海闵行区法院就公开审理过一起案件,一名男子长期给婚外对象转账、购买奢侈品,金额达到三百多万元。原配起诉后,法院认定赠与行为无效,第三者需要返还。 后来广东还有企业家婚外生子的继承纠纷。企业家去世后,婚外子女要求参与遗产分配,法院最终支持了非婚生子女依法享有继承权。因为《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一条已经明确规定,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享有同等权利。 也正因为这样,这次扬州案件里,很多律师都注意到一个问题:即便夫妻财产能追回,双胞胎子女未来依然拥有法律上的身份权益。 事情发展到这里,外界议论越来越多。有人觉得王某晚年糊涂,也有人觉得原配这些年一直没彻底离婚,其实还是顾念几十年夫妻感情,可庭审上的一番话,又把矛盾推高了。 面对转账记录、孩子出生证明以及长期共同生活的证据,王某没有否认婚外关系,只反复强调一件事:原配一直知道。王某甚至表示,双方曾经谈过离婚,只是财产一直没谈妥,所以婚姻关系才拖着没解除。 原配则完全不认可。原配认为,即便知晓丈夫出轨,也不代表同意把夫妻共同财产长期转给第三者,更不代表认可丈夫在外另组家庭。 案件曝光后,还有法律人士提到另一个问题。王某动用的是公司账户,如果其中涉及公司资产,而不仅仅是夫妻共同财产,后续可能还会牵涉公司责任。浙江2019年就出现过类似案例,公司负责人长期用企业资金供养婚外对象,最后不仅引发财产官司,还被股东追责。 这些年,中老年婚姻纠纷明显增加。尤其不少家庭属于夫妻共同创业,丈夫掌握经营权,妻子不参与财务,一旦婚姻破裂,最容易爆发的就是资金转移问题。 扬州这起案件现在还没最终结果,但有一点已经很清楚。王某原本以为,公司流水足够隐蔽,时间久了没人会发现。没想到几年后,一笔笔记录还是被翻了出来。 几十年婚姻,最后闹到法院见面。两个年过六旬的人,本该安稳养老,却因为婚外关系、孩子和钱,把一家人拖进官司。现在最难收场的,恐怕已经不只是那四千多万元。 参考信源:凤凰网《68岁男子出轨 “90后”,被指5年转账近48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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