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律师邵丹:福州海关查获走私烟草 近日,福州海关查获走私烟草。 某日,福州海关所属福州长乐机场海关关员监管进境航班时,发现一名旅客形迹可疑,随后在该名旅客经“无申报通道”通关时对其进行拦截检查。 经开箱查验,在其行李箱内查获卷烟30条、电子烟72条,共计102条、20400支。 目前,上述案件已移交缉私部门做进一步处理。 海关律师、走私辩护律师邵丹提醒:烟草制品属于国家限制进境物品,自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进境的旅客可免税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200支,或者雪茄10支,或者烟丝250克;电子烟烟具1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者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3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6毫升。 其他进境旅客可免税携带香烟(含加热卷烟)400支,或者雪茄20支,或者烟丝500克;电子烟烟具2个,电子烟烟弹(液态雾化物)或者烟弹与烟具组合销售的产品(包括一次性电子烟等)6个,合计烟液容量不超过12毫升。走私烟草入境,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五十三条的规定,以走私普通货物物品罪定罪处罚。根据情节轻重,分别处以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并处相应数额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邵丹律师 高级合伙人 海关转律师 专攻走私辩护, 上海市法学会海关法研究会理事,上海市律师协会第十一届国贸委副主任,2005年开始进入海关系统,曾担任上海海关公职律师,精通各项海关业务,有20多年海关与律师工作经验。秉承“专业、敬业”的理念,取得一系列不批捕、撤案、不起诉、减轻处罚、缓刑、二审改判等成果。 上海海关律师邵丹 走私辩护律师邵丹 海关律师邵丹 水客走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