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须严惩狗主人!”河南汝州,一男子养了条烈性犬,但却不好好管束,导致一名2岁女童被犬活活咬死。而男子的老母亲发现后并未报警,只是给女童身上盖了块布遮掩。当警方找到女童尸体时,已经残缺不堪,后该犬被警方无害化处理。狗主人为了减轻处罚,主动拿出了25万元赔偿,谁知女童家属竟然出具了谅解书,男子一天牢都不用坐。 去年3月初,48岁男子毛某从亲戚那里搞来了一只捷克狼犬,这是一种烈性犬,高58厘米、长82厘米,体重49斤,在城市里一般都禁养。但还是毛某认为农村里就没什么事,也没人来查。 之后,毛某将这条捷克狼犬放在自家院外的一个露天的窑洞内,周边毫无遮挡,仅用一根小铁链拴了一下,这压根就起不到任何防护作用,这条捷克狼犬曾多次挣脱锁链外出。 2025年12月份,毛某正在外地跑车,家里就84岁老母亲,她负责每天给捷克狼犬喂食。 12月4日中午11点左右,一位2岁女童经过捷克狼犬所在窑洞附近,谁知这条捷克狼犬竟突然挣脱了铁链,走到小女孩身边转了几圈。 小女孩还以为是来找她玩的,想要伸手摸下这条捷克狼犬,谁知这条狗突然对着女孩嘶吼了几下,随后便一下将女孩扑倒,张嘴咬在女孩的脖子处,将其拖入了窑洞内。 毛某的老母亲听到外面有小孩子的哭声,缓缓走出来查看,只见女孩已经被咬的面目全非。 可万万没想到,毛某母亲并未报警,只是在女孩身上盖了块布,然后就躲在了屋子里。 直到女孩的家人报警,警方顺着道路找到了窑洞,才发现女孩已经遇害。 当时的画面让女孩的家属悲痛欲绝,女孩的面部和颈部有明显的撕咬痕迹,身体部分器官存在缺损。 警方经过调查后确认这条捷克狼犬是毛某饲养,于是传唤了毛某。毛某对于自己的疏忽供认不讳,并积极赔偿了女孩家属25万元,还取得了他们的谅解。 后警方依法对这条捷克狼犬进行了无害化处理,毛某也因此被认定构成过失致人死亡罪。 过失致人死亡罪是指行为人应当预见自己放纵捷克狼犬挣脱铁链的行为,可能会造成他人死亡的结果,却疏忽大意没有预见。或者是行为人已经预见到捷克狼犬可能对人类造成死亡结果,却轻信能够避免。 法院认为,毛某的行为属于前者,此前捷克狼犬只有挣脱铁链的行为,但没有伤人行为,所以毛某无法预料到捷克狼犬会伤害女孩。 《刑法》第233条规定,过失致人死亡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 鉴于毛某有自首行为,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又因为毛某积极赔偿了25万元并取得了谅解,可以减少基准刑的40%以下。 最终,法院酌情认定毛某的犯罪情节较轻,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最后,这起悲剧的发生,希望能引起非城镇区域对于烈性犬只管理的重视。不要以为在农村里就可以肆意养犬,作为养犬人一定要意识到烈性犬的危险性,它只服从主人,但对于其他人还是具有一定攻击性的,所以饲养时一定要严加看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