净网:多人用汛情造谣博流量被处罚净网:多人用汛情造谣博流量被处罚当暴雨和洪灾袭击京津冀地区时,“时间就是生命”的呐喊响彻千百万人的心间。解放军、武警和民间救援队连夜赶赴灾区,部署沙袋、充气艇和无人机,力求将损失降到最低。然而,就在众人焦急地与洪灾搏斗之际,一些网民却专注于散布虚假信息。他们篡改旧视频和照片,添加耸人听闻的标题,只需在社交媒体和短视频平台上轻轻一点,就能传播真假难辨的信息。这不仅阻碍了前线救援工作,也加剧了民众的恐慌情绪。
案例一:河北两名青年将其他省份的旧灾情报道“挪用”为本地新闻
► 剪辑插入旧视频,收获30万粉丝
8月1日,一段短视频在河北社交媒体上流传,视频显示“秦皇岛、唐山多处车辆被淹,发生山体滑坡”。视频中,洪水漫过车顶,山体滑坡的残骸散落各处。
警方立即展开调查,确认所谓的“本地灾情”实际上是2020年另一省份洪灾的旧视频。卢某和柴某为了博取关注,重新剪辑了这段旧视频,添加了声音和滤镜,并标注为“河北”。短短两周内,他们就获得了30万粉丝。两人因违反《公安官员处罚法》第二十五条而受到处分。面对现实,卢苦笑道:“我本想乘着成功的浪潮,却没想到事先给自己惹了麻烦。”
案例二:河南男子“修图”重发五年旧帖
►旧帖重发:利用水灾和火灾为借口,转发量达3万
8月4日,焦作网络安全巡逻队发现一则帖子:“涿州再发大规模塌方,多车坠入深坑”。配图是五年前河南郑州被淹的街道照片,但被编辑成近期涿州发生的灾害。利用当前的水灾形势,该帖在短短三小时内被转发3万次,引发众多网民转发验证。
被捕后,王某供认:“我只是随便改了个标题,没想到会火。”在受到批评和警方训诫后,他删除了帖子并公开道歉。
04 法律界限:捏造和传播谣言的后果是什么?
► 民事责任——可以提起诽谤诉讼。《民法典》第一百二十条明确规定:公民享有名誉和荣誉的权利受法律保护。散布虚假信息导致他人社会地位下降的,受害人可以要求停止侵权行为、道歉并赔偿精神损失。
► 行政违法——最高可处以十日监禁和五百元罚款。《公安检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规定:散布谣言、虚假通报紧急情况、故意扰乱公共秩序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有期徒刑,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轻微违法行为,最高处罚为监禁五日或罚款五百元。警方提醒公众:网络并非法外之地。即使转发未经核实的视频,也可能构成共犯。
►刑事责任——最高刑期七年。《刑法》第二百九十一条之一第二款规定:捏造有关紧急情况、灾害的虚假信息并在网上散布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简而言之:散布谣言,如果造成严重后果,例如引起公众恐慌或妨碍救援工作,则构成刑事犯罪。
►刑事责任——最高刑期七年。5. 网民应如何遵守“三禁”?
不要散布谣言:查看任何令人担忧的图片来源;不要分享任何无法核实的信息。
不要散布谣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