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岁女孩遗体被家属送至殡仪馆,18年多一直未有人来处理火化事宜,上海一殡仪馆发布公告寻找家属 5月17日,网民吕先生(化姓)在社媒平台发布一张照片,上面是上海闵行区殡仪馆发布的一则公告。公告内容是为馆内超期存放一年以上无人认领及无法联系家属的4具遗体寻找家属,其中一条24岁女性逝者18年多无人处理火化事宜的信息引发网友关注、转发,希望能尽快找到死者的家属,让其早日入土为安。 公告称,逝者叫韩某某(家属口述),于2007年由逝者父亲自行送至闵行区殡仪馆,此后一直未处理火化事宜,现经多方查找家属无果。 殡仪馆违规了吧。自然人送来的遗体,必须提供医院或公安开具的死亡证明。提供不了,不但不能收,应该需要报警的。当时送来就问送者要身份证,如没带告知立即去拿来再能办手续!如办者不回来办,跑了!应立即报警!也不至于拖18年了吧! 新中国大上海居然还有这种事发生?人怎么收的,合不合规都要好好查一下。18年了,现在提出处理意见,不觉的太荒唐了吗? 在身份证实行那么多年,全国联网的情况下,公安应该很容易查到死者信息,无论如何不该保存这么久还不解决,也可以留下DEA样本存档,将尸体先处理掉。 18年多了,就是有家属也不敢去认领,这费用可能都付不起,几十上百万。18年家属不处理应该是家庭问题,找不到家属因原住地不在了,没有身份信息就收下遗体这在90年代上海完全不可能!殡仪馆接尸必须有医院死亡和警方销户的!在家里病死也要报警方验尸出据证明后殡仪馆才会接尸! 民政部门在干嘛,乱窜马路都可以查到发罚款通知到你手机上,这样关乎人性的事早就应该出面解决了,如果人家经济确实困难也完全可以免除,给人家最后留点尊严。 网友表示:现在严格了 没死亡证明和派出所开的准许火化证明 人家有权不收遗体的。 很明显。这个父亲是假的。殡仪馆也太迟钝了,快报警吧。她真正的亲人还在翘首盼归。 估计她父母已经不在,而她英年早逝,父亲送到殡仪馆后,回去了就再没有精力处理后事了,如果老去,更无从说起!总之,太凄惨太悲哀了,原她一路走好! 网友表示:9几年的时候上小学,一个同学在回家的路上被一辆农用三轮车撞了,然后那个司机把同学抱上三轮车说是送医院就开走了,当天晚上有警车出去办事在距离事发地点五公里的马路边发现了这个同学,然后送去医院身体也无大碍,也就是说这个无良司机压根就没去医院,而是把这个同学拉到没人的地方扔马路边了。 据《上海殡葬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运至殡仪馆的遗体应当在十五日内火化,因特殊情况,经丧事承办人提出并说明理由,可以延期火化。无法联系到丧事承办人的,殡仪馆应当通知公安机关协助查找。确实查找不到的,殡仪馆应当向社会公告。公告期满仍无人办理的,殡仪馆应当将相关情况报告主管的民政部门,由民政部门出具是否需要继续保留遗体意见。对于不需要继续保留遗体的,殡仪馆凭死亡证明、民政部门出具的不予继续保留遗体意见,按照相关服务规范火化遗体,并将相关资料存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