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情又败给了利益!"5月12日青岛新闻网报道,上海一对老夫妻为规避"遗产税",将价值151万的房产以151万"卖"给大孙子,一分房款没收,还立字据约定:将来卖房,老大40%、老二老三各30%。谁知老人尸骨未寒,孙子直接换锁占房,坚称"没付钱就是送的"。兄弟二人无奈起诉维权,两次判决结果大不相同。 2014 年的时候,两位老人听了家里人的建议,觉得以后要是走遗产继承,可能要交不少税钱,不如提前把房子过户给大孙子,走个买卖流程,既能省税费,又能提前把房产安排好。 于是他们把名下这套价值 151 万的房子,以 151 万的价格签了买卖合同,过户到了大孙子名下。整个过程大孙子一分钱房款都没付,老人也从来没打算要这笔钱,房子还是老两口自己住着,水电物业费全是自己承担。 为了防止以后三个儿子闹矛盾,老人还特意写了书面字据,明确约定这套房子只是名义上挂在大孙子名下,将来不管什么时候卖掉,卖房的钱老大分 40%,老二和老三各分 30%。 当时三个儿子都没意见,一家人都觉得这是个两全其美的好办法,既省了钱,又能避免日后的纷争。谁也没料到,老人的这份好心和信任,最后会变成捅向自己家庭的刀子。 2018 年和 2023 年,两位老人相继去世。老人尸骨还没寒透,大孙子一家就直接翻脸了。他们不仅对当初约定好的分房事宜绝口不提,还偷偷把房子的门锁给换了,直接占了房子。 老二和老三找上门理论,大孙子更是理直气壮,说房子已经过户到自己名下,当初没付房款就是老人白送的,跟两个叔叔一点关系都没有。好好的亲兄弟,就因为这一套房子,彻底反目成仇。 无奈之下,老二和老三只能把大孙子告上法庭,要求按照老人当初的约定分割房产。可第一次判决的结果,让两个叔叔彻底心凉了。 一审法院认为,虽然双方签了买卖合同,但这是亲属之间的过户,而且这么多年老人从来没向大孙子要过房款,也没约定付款时间,所以实质上应该算是老人对大孙子的无偿赠与,直接驳回了老二和老三的诉讼请求。 就在两个叔叔以为房子彻底要不回来的时候,二审法院的判决出现了反转。二审法院仔细审查了所有证据,发现没有任何一份直接的书面证据能证明老人有把房子赠与大孙子的意思。 相反,老二和老三提交的老人签字的书面说明、老母亲生前的录像,还有之前三兄弟商量一起挂牌卖房的沟通记录,全都能证明老人当初过户房子,只是为了规避遗产税,根本不是要把房子白送给大孙子。 最终二审法院撤销了一审判决,认定当初的房屋买卖合同是有效的,大孙子既然签了合同买房子,就应该支付对应的购房款。按照 151 万的合同总价,判决大孙子向老二和老三各支付 503300 元。虽然最后两个叔叔拿回了属于自己的那部分钱,但这场官司打下来,一家人的亲情早就碎得拼不回来了。 这件事最让人寒心的地方,就是老人一辈子省吃俭用攒下的房子,本来是想留给三个儿子的,结果就因为想省那点税费,差点让两个儿子一分钱都拿不到。 很多老人都有这样的想法,觉得都是一家人,不用搞得那么复杂,口头约定或者写个简单的字据就行。可他们不知道,在百万级别的利益面前,人性根本经不起考验。那些你以为牢不可破的亲情,在房产证面前,可能薄得像一张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