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吃相太难看!”5月12日报道,上海一对老夫妻俩为了避开“莫须有”的遗产税,把

悠然话史 2026-05-13 13:06:21

“吃相太难看!” 5月12日报道,上海一对老夫妻俩为了避开“莫须有”的遗产税,把房子作价 151 万名义上卖给大孙子,实际上一分钱房款都没收,还专门写了书面说明,约定以后卖房收益老大占四成,老二老三各分三成。谁知老人刚离世,大孙子直接换锁霸占房产,绝口不提分钱一事,两场官司,改写一家人的命运。 一套普通老房,牵扯出一场耗时两年的家族官司。 官司的核心,不是遗嘱争夺,不是赡养纠纷,而是一份看似合规、实则无效的“假买卖”房产协议。 2023年,上海虹口区法院二审宣判的那一刻,大孙子脸色惨白,他怎么也没想到,自己攥在手里的房产证,竟成了“烫手山芋”。 这套70余平的老房,是两位老人一辈子的积蓄,登记在大孙子名下已有9年。 9年前的2014年,老人为了所谓的“避遗产税”,避开正规继承流程,与大孙子签订了151万的房屋买卖合同。 整套过户手续完全合规,房产证顺利变更,但从头到尾,没有一分钱的房款流转。 老人特意手写一份书面说明,明确房产仅为名义过户,未来无论是否卖房,房款都按长子40%、次子三子各30%的比例分配。 三位儿子均签字确认,没人提出异议,老人以为这样就能一劳永逸,避免日后子女争房。 过户后,老人始终在老房自住,水电、物业、房屋维修等所有开支,均由老人自行承担。 大孙子作为名义产权人,既未支付房款,也未实际居住,甚至未承担过任何房屋相关费用。 两位老人在世期间,家族表面和睦,没人提及房产归属问题,这份“假买卖”协议,暂时被搁置在一旁。 2018年至2023年,两位老人先后离世,原本沉寂的房产纠纷,瞬间爆发。 大孙子率先行动,悄悄更换老房门锁,对外宣称房屋是自己的合法财产,拒绝两位叔叔介入。 老二老三拿出当年的书面说明,要求按约定分配房产权益,双方争执不下,最终闹上法庭。 一审庭审中,双方提交的证据截然不同。 大孙子方提交房产证、房屋买卖合同,主张过户程序合法,老人未收取房款,应视为无偿赠与,自己是合法产权人。 老二老三则提交老人多年缴纳水电物业的单据、邻居证言,还有三位儿子签字的书面说明,证明“买卖”只是形式,实质是房产代持。 一审法院侧重不动产登记的法律效力,认定过户合法有效,老人未催要房款视为赠与,判决大孙子胜诉。 老二老三不服,提起上诉,二审庭审中,法院重点核查了“买卖”的真实性。 法院调取了当年的银行流水,确认无任何房款流转记录;走访社区和当年办理过户的工作人员,核实老人过户的真实意图。 同时,法院认定,151万的合同价款与当时该区域房产市场价基本持平,若为赠与,无需约定合理价款,进一步佐证“假买卖”事实。 此外,书面说明有三位儿子签字,是老人真实意愿的体现,具备法律效力,不能被不动产登记推翻。 最终,二审法院作出改判,维持房屋产权归大孙子所有,但要求其按151万总价,向老二老三各支付503300元补偿款。 这场官司,耗尽了一家人的心力,也彻底击碎了原本的亲情。 很多人不知道,老人当年担心的“遗产税”,纯属多余。 我国至今未开征遗产税,老人所谓的“避税”操作,不仅多余,还埋下了纠纷隐患。 类似的房产代持、名义买卖纠纷,在普通家庭中并不少见,大多源于老人不懂法律,轻信“私下约定”能保障权益。 却不知,不动产登记具有公示效力,私下约定若没有充分证据佐证,很难对抗合法的产权登记。 目前,他在家族中彻底声名狼藉,与两位叔叔彻底断绝往来,亲属聚会从不露面,孤立无援。 老二老三拿到了应得的补偿款,权益得到保障,但也因这场官司身心俱疲,与老大一家彻底反目,再无往来。 老大夹在中间,一边是自己的儿子,一边是亲兄弟,左右为难,家庭关系愈发紧张,夫妻间也常因此事争吵。 那套承载着老人一生心血的老房,如今只剩冰冷的出租屋,再也没有了当年一家人团聚的温暖,只剩无尽的遗憾和隔阂。 这场纠纷也给无数普通家庭敲响警钟,遗产分配没有“捷径”,唯有通过遗嘱公证、法定继承等正规法律途径,才能真正避免纠纷,守护亲情。 信源:光明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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