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一女子不舒服,换下来的内裤让老公洗,谁知被婆婆看到,婆婆"唰"一下就甩脸子

武某人 2026-05-12 16:13:23

江西,一女子不舒服,换下来的内裤让老公洗,谁知被婆婆看到,婆婆"唰"一下就甩脸子,她大呼小叫: 我的天呐,亏你做得出,你老婆的内裤还等着你洗?说完抡起内裤,"啪"一声给媳妇扔过去: 你这个女人太过分了,一条内裤还要男人洗?媳妇没惯着她: 咋不能洗,和你有啥关系? 视频传出去之后,评论区立刻炸了。很多人的第一反应不是婆婆在说什么,而是——婆婆凭什么管到儿媳妇的内裤? 唐高宗永徽四年,也就是公元653年,由长孙无忌等人主持编写的《唐律疏议》正式颁布,其中把"七出三不去"的婚姻制度写进了成文法典。七出里头,有一条叫"不事舅姑",意思是儿媳如果没有好好伺候公婆,丈夫就有权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休妻。 认定权完全在公婆手里,儿媳几乎没有申辩的位置。这套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儒家典籍《大戴礼记·本命篇》,到唐代算是集大成,此后宋代《宋刑统》、明代《大明律》、清代《大清律例》一代代延续,跨越了超过一千年。 当然,与"七出"配套的还有"三不去",其中一条是:妻子的娘家已无亲属可以投靠的,不能休妻。表面上是保护,实质上是礼制体面,和保护女性权益没什么关系。千年规矩摆在那里,儿媳在婆婆面前没有话语权,早就被默认成了正常秩序。 "法律是最低限度的道德。"这句话放在这里倒是合适,一个社会的底线,往往要等到法律先迈出那一步,观念才慢慢跟上。 1950年5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第一部《婚姻法》施行。这是中国历史上第一次以国家立法的方式废除包办婚姻,明确男女平等,并且赋予女性单方面提出离婚的法律权利。单是这一点,就是千年规矩里从未有过的变化。 到2021年1月1日,《民法典》正式落地。第1088条白纸黑字写明,夫妻一方因照料家庭承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请求补偿。这条法律落地后不久,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就审理了一起案子:王某婚后五年几乎一手包揽了全部家务和带娃,丈夫陈某基本不沾手。 2021年2月,法院判决陈某向王某支付家务补偿款5万元,这被称为全国首例家务补偿判决案,争论一时没停过。有人说5万元太少,有人说不该把夫妻感情折算成钱,但判决本身说清楚了一件事:家务从来不是哪一方天生该扛的。 回到江西那个小区。婆婆冲进去,没问儿媳哪里不舒服,没问儿子需不需要帮忙,第一反应是儿子不该给儿媳洗内裤。这套逻辑,和《唐律疏议》里"不事舅姑"的那条规矩,骨子里是一脉相承的。 中国家庭追踪调查自2010年起持续追踪逾万个家庭,数据显示已婚女性中超过六成曾与婆婆产生矛盾,近三成源头就是婆婆插手小家庭日常事务。法律走到今天这一步,观念还没全跟上来,这段距离,不是一两段视频能填平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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