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1日报道,广东惠州一名20岁男子和16岁同居女友外出游玩,突然收到准岳母共进晚餐的邀约,谁知男子随后竟从浮台跳河不幸溺亡,事后检测男子体内有酒精,警方排查后确定并非他杀,悲痛家属将女友以及浮台建设、运营三方一并起诉索赔28万,法院最终作出责任划分判决结局令人唏嘘,网友纷纷调侃世事无常责任划分也很公道。 广东惠州大亚湾区,20岁男子王某与16岁的同居女友罗某外出游玩,两人当时身处一处楼盘营销用的观光浮台附近,原本是轻松的休闲时刻,期间王某突然收到准岳母邀约共进晚餐的消息。 事发前王某曾饮酒,体内乙醇含量达46.29mg/100mL,处于酒后状态,在这样的情形下,王某竟突然从浮台跳入河中,随后发生意外。 事发当日18时23分当地派出所接到跳河事件的报警,值班民警迅速出警,但在现场附近水域并未立即找到王某,救援人员持续开展搜寻工作,直到5月17日下午,王某的尸体才在浮台周边的水域被打捞上岸。 事件发生后警方第一时间展开全面调查,对现场进行细致勘查,走访相关人员,结合所有线索排查,最终确定王某的死亡排除他杀可能,因家属对死因存在异议,派出所委托广东金域司法鉴定所进行法医病理检验,鉴定结果明确王某系生前溺死,其体内除酒精外,未检出其他常见毒物成分。 一场突如其来的意外让王某的家属陷入巨大悲痛,他们认为王某的溺亡并非单纯的个人行为,相关方存在不可推卸的责任,随后王某的父亲将16岁的女友罗某,以及浮台的建设公司、运营管理公司三方一并起诉至法院,主张三方对王某的死亡存在过错,要求三方共同赔偿丧葬费、死亡赔偿金等各项损失的70%,合计金额28万余元。 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审理,法院依据事实与法律,对各方责任作出清晰划分,法院审理认为,王某作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在酒后自主做出跳河的危险行为,是导致其溺亡的核心原因,自身应承担最主要的责任。 对于16岁的女友罗某法院认定其与王某系自愿同行游玩,不存在强迫、教唆王某跳河的行为,事发时也无能力阻止王某的突发举动,已尽到合理的注意义务,无需承担赔偿责任。 针对浮台的运营管理公司,法院查明其在浮台日常管理中设置了相应的安全警示标识,履行了基本的安全管理职责,不存在明显管理过错,因此判定运营公司不承担责任,而浮台的建设公司,法院认定其建设的浮台存在一定安全隐患,防护设施不够完善,未充分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轻微过错,需承担10%的赔偿责任。 一审判决后建设公司不服判决结果提起上诉,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于2026年5月9日公布二审判决书,驳回建设公司的上诉请求,维持原判,最终建设公司需赔偿王某家属4万余元。 判决结果出炉后,不少网友感慨世事无常,一场意外让两个家庭陷入痛苦,而法院依据各方过错程度划分责任,既尊重客观事实,也符合法律规定,责任划分显得公道合理。 一条年轻生命的逝去令人唏嘘,也再次提醒众人,酒后需管控自身行为,面对危险场景要保持理性,而公共场所的建设与运营方,也应切实筑牢安全防线,避免类似悲剧重演。 信息来源: 1. 深圳新闻网2026年5月11日报道《男子酒后与女友游玩时跳河溺亡,家属索赔28万,法院判了》 2. 广东惠州市中级人民法院2026年5月9日公布的二审判决书 3. 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开的该案相关裁判文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