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国男子8年间性侵亲生女儿超200次,威胁称“不听话就送你去孤儿院”】海外新鲜事热点现场
韩国一名在约8年时间里对亲生女儿实施习惯性性犯罪的50多岁男性提出上诉,但被驳回。
据法律界10日消息,釜山高等法院昌原审判庭刑事1部驳回了因涉嫌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等特例法》(奸淫13岁以下未成年人等)被起诉、一审被判处20年有期徒刑的A某的上诉。
A某自2014年离婚后,在庆尚南道某地独自抚养亲生女儿B某,从2017年到去年为止的约8年时间里,他对B某进行了超过200次的性侵。
首次犯罪时,受害者年仅6岁。调查过程中发现,A某曾威胁女儿"如果不发生性关系,就把你送进孤儿院",并制作了性剥削物。
此外,他还涉嫌强制猥亵了一同抚养的亲生儿子。
一审法院判处A某20年有期徒刑,并下令其在儿童、青少年及残疾人相关机构就业受限10年,接受保护观察5年。
当时审判庭表示:"A某将本应受其保护和抚养责任的子女当作满足性欲的工具,首次犯罪时受害者B某年仅6岁","犯罪性质极其恶劣,进行社会长期隔离是不可避免的"。
此后,A某主张量刑过重并提出上诉,而检方则认为刑罚过轻,且驳回佩戴电子追踪装置的命令不当,也提出了上诉。。
二审审判庭指出:“原审已综合考虑了围绕A某的各种情况来确定刑罚”,“且认为刑满后除了保护观察之外,再要求佩戴位置追踪电子装置并不必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