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一男子婚内出了轨,想逼迫怀孕的妻子引产离婚,遭到妻子的拒绝后,男子通过虚构伪造妻子有情人、破坏天然气管道制造事故,两个阴谋都失败后,为达到目的,男子在车内将妻子机械窒息离世,事后伪造交通事故。最终男子被法院判处死刑。 这名男子名叫景某,妻子名叫刘某。景某之所以不惜铤而走险杀害妻子,根本原因是他清楚我国法律对孕期妇女的特殊保护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明确规定,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 这一制度最早确立于1950年我国第一部婚姻法,1980年修订时增加了“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的例外条款,2001年再次修订时将保护范围扩大至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完全延续了这一规定。 司法实践中,“确有必要受理”的情形仅包括女方怀孕系与他人通奸所生、女方对男方实施严重暴力危及生命安全等极少数情况。 景某因自身婚内出轨要求离婚,显然不符合任何例外情形,无法通过合法途径解除婚姻关系。正是因为知道这一点,景某才逐渐产生了杀害刘某的恶念,先后策划实施了一系列犯罪行为。 景某杀害刘某后,试图通过伪造交通事故现场逃避法律制裁,这是近年来杀亲案件中较为常见的犯罪手法。 2021年湖南娄底发生的谢某杀妻骗保案就是典型代表,谢某为骗取2000万元保险金,故意驾车将怀孕的妻子撞向路边大树,并伪造车辆失控现场。 但警方在堪验时发现多处疑点:车辆碰撞角度异常、无明显刹车痕迹、驾驶员毫发无伤、案发前密集购买高额保险。 最终警方通过行车记录仪数据和法医鉴定,查明了谢某故意杀人的事实。本案中景某的伪造手法更加拙劣,警方勘查发现,车辆只是轻微滑入路边水沟,车身无严重碰撞痕迹,车内安全气囊未弹出,不可能造成车内人员死亡。 刘某的尸体检验报告显示,其颈部有明显掐痕,死因是机械性窒息,与交通事故损伤特征完全不符。 此外,景某的手机通话记录显示,案发后他先拨打了保险公司电话,15分钟后才拨打120急救电话和110报警电话,周边监控也证实景某在案发前多次驾车经过该路段,明显是提前踩点。 故意杀害怀孕妇女的行为,在我国司法实践中历来被认定为故意杀人罪“情节特别恶劣”的情形,依法应当从重处罚。 2024年3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起涉妇女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江苏苏州张某故意杀人案明确了这一量刑标准。张某因婚内出轨,在妻子怀孕8个月时将其勒死并抛尸,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张某死刑,最高人民法院依法核准死刑。 最高法在发布该案例时指出,杀害怀孕妇女的行为严重践踏人权,挑战社会伦理底线,应当依法严惩。 本案中景某的犯罪情节比张某案更为恶劣,张某系单次激情杀人,而景某为达到离婚目的,先后策划实施了伪造妻子有第三者、破坏天然气管道企图制造中毒事故、故意杀人并伪造现场等多个犯罪行为,属于有预谋、有计划的多次犯罪,主观恶性极深,社会危害性极大。 景某在一审被判处死刑后,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景某的上诉理由主要是自己系初犯,认罪态度较好,请求从轻处罚。 目前案件正在二审审理过程中,法院将对全案证据和法律适用进行全面审查。这起案件不仅是一起个人悲剧,也折射出婚姻关系中情感矛盾处理不当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 如何在法律框架内妥善化解婚姻纠纷,加强对孕期妇女的权益保护,避免类似悲剧再次发生,仍是需要全社会共同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