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贪小便宜吃大亏!”江苏南京,一男子被地产公司,派到佛山出差85天,住宿标准是400元/天。男子住120元的酒店,却按390元一天开票,出差85天报销住宿费3万多,被人举报后,公司勃然大怒,直接把男子开了,男子一口咬定,他没接触酒店前台,不知道价格,而且,他把多昧下的钱退回了,要求公司要么不开除自己,炒他鱿鱼就得给赔偿。并把公司告上法庭,案子经过2审,法院判了。 李先生在一家地产公司上班,这个工作有个特点,就是平时经常要跑外勤出差。 李先生很喜欢这个工作,出差的机会,就相当于旅游了,能感受天南海北的风土人情,壮丽山河。 2023年的时候,公司派他去佛山出长差,一共85天,李先生欣然前往。 公司给的住宿标准,是每天最多报400块,按理说这个标准,在佛山住个不错的酒店完全够了。 可李先生这次动了个“省钱”的歪脑筋,当地的合作方有个员工姓郭,给他找了个每天只要120块的酒店住,可以说物美价廉。 你以为,李先生是再给公司省钱吗?那就大特特错了,郭某跟酒店商量好,按390块一天的金额开发票。 就这么着,李某85天差旅下来,光住宿费就报了3万多。 他相当于每天空套270块,里外里多拿了20000多的差价,揣进自己口袋了。 没有不透风的墙,这事后来被人举报到了公司,这下遮不住了。 公司一查,就把来龙去脉摸得清清楚楚。 找李先生核实的时候,他可不想坐以待毙,还嘴硬,说自己全程没接触过酒店前台,不知道实际房费是多少。 李先生狡辩,如果非得给自己定个罪,那他顶多就是没留意,疏忽了,没啥大不了的,下次他注意点就行了。 再说了,他已经把多拿的2万5差额退回公司了,下不为例不就行了,没必要上纲上线。 可公司可没听他辩解,也没惯着他,直接把他开了。 李先生怒了,他认为自己一不知情,二也退钱了凭什么还要开除他? 可公司压根不吃这套,一切按员工手册里的规定来,否则公司规定不成了一纸空文了?以后大家都效仿,那还了得? 李先生不服气,一口咬定有人故意陷害他,转头就把公司告到了法院,要求公司给自己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赔偿金。 法院查得更细,最后把资金流水都理清楚了,李某住酒店的钱,是郭某先垫付的,李某事后专门给郭某转了3万块。 明显就是俩人商量好的走账,他说自己不知道酒店价格根本站不住脚,就是故意为了多报销占便宜。 法院一审驳回了李先生的诉求,他不服上诉,二审也维持了原判。 李先生错把公司的宽容,当成了自己敛财的漏洞。 每天400元的标准,是公司给予员工的体面和差旅保障,绝不是用来“吃差价”的私人福利。 他自以为只要不超标就没事,却忽略了报销的底线是“实报实销”。 这种通过虚开发票套取公款的行为,本质上是利用职务便利非法占有公司财物。 即便事后退了钱、百般狡辩“不知情”,也无法掩盖其主观挪用公款的恶意。 在职场中,信任是双向的,一旦你在诚信上开了天窗,任何解释都显得苍白无力。 公司把他开除,是在维护制度的严肃性,如果“退钱就能免责”,那规章制度就会沦为一纸空文,引发更多人的效仿。 《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无需支付赔偿金。 李先生入住120元酒店却开具390元发票,属于典型的“弄虚作假、营私舞弊”。 法院查明他和合作方有转账记录,直接戳穿了其“不知情”的谎言,认定其具有明显的侵占故意。 即便差额已退还,但由于其行为已触碰了廉洁红线,严重破坏了劳动合同履行的诚信基础,因此公司开除行为合法,无需赔偿。 对此,你怎么看? 关注@运良说法 学法律知识不迷路



用户15xxx43
不是多少钱,公司400的标准,他按390报,也没有多报吧?如果人家愿意睡桥洞,是不是就没有这笔费用了!
天哥 回复 05-08 00:59
严格来说是违反了财务制度的。在报销范围内,你花多少,公司给你报多少,实报实销,你睡桥洞不花一分钱,公司也不应该报销一分钱,你省下来的钱属于公司。
3661016 回复 05-08 05:52
关键是人品问题,这种员工准敢信?
暮色
法规不允许,但实际操作中大多私人公司会默认。如果实报实销,那规定一般为硬卧以下、三星级酒店以下等,不应为具体金额,各地相差太大,市区和效区相差也不小。一般规定具体金额的是包干制,里面包含了餐饮住宿,有的还含有出差补助,想多拿钱要自己省,自己平衡,所以开390元的发票很正常。
用户12xxx57 回复 05-08 07:28
只要不得罪公司会计,一般都会睁只眼闭只眼的,不是多大个问题,如果闹大了,辞退也是正常的
飞鱼 回复 05-08 07:20
差不不大是可以的,私人公司正常也不会允许,特别是房地产这种很吃公司脸面的公司。你出差就代表了公司,试问客人送你回酒店,你住五星大酒店和住招待所,哪个更能给公司加分呢?大家都和你一样,那公司在外面就臭了
海天一色
太过了点,少点也行,大家都知道!
用户10xxx75 回复 05-08 10:35
【m 8 h 9】。。[玫瑰]成,年,。人,,电,。影。。[抠鼻]站
用户10xxx89
住那么低档的酒店,丢公司的脸
一直在路上
其实这没啥毛病啊,只要不超过400就行了啊
洋大头 回复 05-08 06:14
对呀 这没问题呀[点赞]
飞鱼 回复 05-08 07:06
还没问题,你真逗。发票问题你就说不清楚,给120酒店开390的发票,违法了懂不
暮色
地产公司外派85天,这是去做甲方代表还是去审核项目?这么长时间不应公司安派吃住吗?400元一天也不是领导的标准啊。
543sdw 回复 05-08 08:24
400标准不算很高了,特别一线城市赶上展会那房价水涨船高,很多外资一线基层员工标准都比这个高
小推车
应该住400的酒店,顶格住,公司就不会BB了
用户15xxx49 回复 05-08 06:27
其他员工以后都顶格住了
紧拽十指
他没超出报销标准 他有什么错?主要是时间太长公司感觉吃亏了,如果是两三天他这么做肯定没事
飞鱼 回复 05-08 07:11
还没错,你真逗。首先虚开发票,是违法行为,然后你猜为什么公司要定400标准不是200标准,员工出差的住宿也是公司的脸面,试问你是愿意相信一个出差员工住400的房间有实力还是120的公司有实力呢?如果是同样的条件下,客户肯定是愿意选择更有实力的公司合作的
用户10xxx13
人穷志短,马🐴瘦毛长
哄哄
卡点撸公司羊毛,公司知道了,肯定不会留这样的人。
戏如人生
百分之九十九都这么干,只是这个让人举报了估计平时在公司也不咋地。
用户10xxx86
这样公司也没啥留恋的
圆公子
我要是公司老板直接给他闲鱼上租个房
两分钟思考
公司就不能给个固定金额吗?比如标准是400,现在公司给个280,公司也省钱,中间员工自己决定,事情不耽误就行
登楼望月
百分之九十的出差人就这样操作的,不信个个查查!
用户13xxx89
这不是非常平常的事情吗?出差住酒店不都这样吗?
_风_
以前这种情况在国企里也很多。。。。。
A 莫忘初衷
他被自己的所谓好友举报了,这是重点,不然没人会知道
用户11xxx54
这不是业务人员常规操作吗?
迈克尔
所以这给很多人提了个醒,要住就住最贵的[捂脸哭]
董疯子
应该直接给钱,住哪住哪
汪家钰
举报是什么鬼?
用户10xxx23
总的来说这人对公司没多大贡献,
娃哈哈哈动世界
吃反水,适合单独行动
爱我所爱
其实这种单位不差钱,给你定好的标准尽量化,但个人感觉有点呆,乐得河水不洗头。
活佛
实报实销就是个坑🕳️
浪迹天涯
这是得罪小人了!他公司 除了老板,每个人都会这么干,
我兜兜有糖
其实这都是常规操作
用户10xxx69
这个人很傻,找个档次高的酒店跟酒店经理说好,自已要长住85天左右,每天吃喝全算上,定好标准400元一天,日子过得子,还不违规!
五游
没毛病,这400元是食宿费。在外地出差,吃喝拉撒都是钱。工资不够用。必须有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