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储户为银行失职买单,合适吗? 近日,吉林扶余惠民村镇银行千万存款被盗事件,彻底暴露了部分银行内控形同虚设、漠视储户权益的恶劣行径,令人愤慨。 储户将资金存入银行,本是基于对金融机构的信任,可银行员工竟能通过伪造签名、挂失补卡等违规操作,轻松转走1800万元存款,这背后是银行风控体系的全面崩塌。员工监守自盗,本质是银行管理失责、监管缺位,本该由银行承担的责任,却被一句“等待司法结论”肆意推脱。 储户数月奔走维权,血汗钱迟迟无法兑付,银行的冷漠推诿,不仅违背了《商业银行法》保障储户权益的法定责任,更狠狠透支了公众对金融行业的信任。金融机构的核心是信用,若连储户存款安全都无法保障,一味推卸责任,何谈立足? 银行必须摒弃傲慢,立即承担赔付责任,严查内部漏洞。监管部门也应介入督办,莫让守法储户为银行的严重失职买单,守住金融安全与公平正义的底线。 另外还要替广大储户们问一句: 在正常运行的情况下, 银行该不该为储户提供存款安全保障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