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南京,女子骑车带宠物狗出门,她没给狗栓绳子,狗在路口突然跳下车,女子将车停在

茂彦学法 2026-05-05 17:26:39

江苏南京,女子骑车带宠物狗出门,她没给狗栓绳子,狗在路口突然跳下车,女子将车停在人行道上,去追赶狗,没想到,狗却跑到马路上。被一辆汽车辗压身亡,女子情绪崩溃,跺脚尖叫,网友纷纷炸锅! 5月3日,女子带着自家宠物狗出门。 出门前,她完全没把文明养犬的规定放在心上,既没有给狗狗佩戴牵引绳,也没有准备犬袋、犬笼。 女子觉得自家小狗温顺听话,不会惹事,不牵绳也没关系,全然忘了牵绳既是对公共安全负责,也是对狗狗自身安全的保护 。 随后,女子跨上电动车,让小狗蹲坐在身前的脚踏板位置,便骑着车出发了。 一路上,小狗时不时扭动身体、探头张望,女子只顾着骑车,始终没有停下给狗拴绳,也没有意识到这种骑行带狗的方式本身就存在极大安全隐患。 骑行约十分钟后,女子来到一处十字路口。 她即将通过路口时,原本蹲在脚踏板上的小狗,突然受到路边声响的刺激,毫无预兆地猛地一跳,直接从行驶的电动车上蹿了下来。 这突如其来的一幕让女子瞬间慌了神。她下意识地猛捏刹车。 此刻,她脑子里只有一个念头:赶紧抓住小狗,别让它跑丢了。 情急之下,她完全顾不上遵守交通规则,直接把电动车随意停在人行道中间,随后匆匆跳下车,朝着小狗跳落的方向快步追去。 女子快步追赶,伸手想要抓住小狗。 可小狗又看到主人急促追赶,反而变得更加慌张,完全不听使唤,灵活地躲闪着女子的抓捕,一次次从她手边溜开。 狗径直朝着马路中央冲了过去。 突然,一辆银色轿车正常行驶而来,车速适中,驾驶员专注于前方路况,完全没料到会有小狗突然从人行道窜出。 一切都发生在短短几秒内,根本来不及反应。 只听“砰”的一声闷响,小狗径直被轿车的前轮碾压而过,瞬间失去了生命体征,小小的身体瘫倒在马路中央,再也动弹不得。 目睹这惨烈的一幕,女子瞬间僵在原地,随后情绪彻底崩溃。 她站在马路边,一边使劲跺脚,一边放声尖叫,神情激动又无助,完全沉浸在失去宠物的痛苦中。 周围路人见状,有的面露惋惜,有的议论纷纷,有人觉得小狗可怜,也有人直言这是女子自身疏忽导致的后果。 事件曝光后,多数网友直言,悲剧完全是女子一手造成,不值得同情。 遛狗不牵绳等于狗遛人,这是基本常识,更是法律规定!自己不遵守规则,让狗乱跑,被车撞了纯属自找,有什么好哭的? 也有人认为,司机太冤了,正常行驶突然窜出一只狗,根本来不及避让,平白无故惹上麻烦,这才是真正的躺枪!女子不仅该反思,还应该赔偿司机的精神损失和车辆损耗! 《民法典》第1245条规定:饲养的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损害是因被侵权人故意或者重大过失造成的,可以不承担或者减轻责任。 本案中,女子作为饲养人,未给狗拴牵引绳,未采取任何安全措施,违反管理规定,是导致狗被碾压的根本原因,需承担全部责任。 司机正常行驶无过错,无需承担赔偿责任,反而若车辆因避让狗产生损耗,可向女子索赔。 《动物防疫法》第30条规定:携带犬只出户的,应当按照规定佩戴犬牌并采取系牵引绳等安全措施,防止犬只伤人、疫病传播。 女子未牵绳带狗出门,直接违反该条款,属于违法行为,可由相关部门责令改正,并处以罚款 。 南京养犬管理条例明确,重点管理区携犬出户,须由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束不超过1.5米的牵引绳牵领,禁止放任犬只自由奔跑。违反规定的,公安机关可处50元以上200元以下罚款 。 女子未牵绳、放任狗跳车窜路,完全符合违规情形,面临行政处罚。 对此,大家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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