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样是风月情事,落在文人身上,或许还能被包装成一段风流佳话。而官员若是被“桃色官司”缠上,他的仕途基本走到了尽头。民国时期,有一个叫刘文嘉的财政部官员就因为一个女子,把自己的官帽弄丢了,这名女子就是当时在京津一带颇有名气的小翠喜。 小翠喜本姓李,小名小申儿,又名兰芳,河间人。她从小被鸨母送去学戏,拜在贾仲三门下,擅长唱二簧须生,有时反串旦角、花脸、武生,也都很像样。刘文嘉看中了小翠喜,于是向鸨母求亲,表示想纳小翠喜为妾。鸨母见刘文嘉家庭条件不错,又在财政部当官便答应了这桩婚事。 此后刘文嘉多次托人去和鸨母商议身价,想把小翠喜娶回去。结果这时候鸨母突然反悔,一直从中阻挠,不肯轻易放人。更麻烦的是,据说还有另一位男子也看上了小翠喜,暗中从中阻挠。 刘文嘉一看事已至此,干脆换了一种办法。他以“叫局”为名,把小翠喜叫到自己位于香炉营的宅子里。随后又请来十多位好友,大摆筵席。鸨母听到风声后察觉到不对劲儿,立马上门要人。刘文嘉早已吩咐仆人,把她挡在门外。鸨母进不去,只能在门外大哭大骂,还扬言非要拼命不可。最后,岗警出面劝她回去,让她依法控诉。 等到第二天,鸨母就到监察厅控诉刘文嘉倚仗权势强抢民女。检察厅接到控告后,便依法派司法巡警去传刘文嘉到案。本来若是刘文嘉配合调查,老老实实把事情一五一十说清楚,这事没准就这么了了。 可人家刘文嘉在关键时刻犯了犟劲儿,他以自己是财政部现任佥事,公务繁忙,没有时间到堂对质。这么一来监察厅的人就彻底怒了,这事往轻里说是不把监察厅放在眼里,往重里可以称得上是藐视国家司法,这岂能得了!于是直接发函到财政部,询问刘文嘉是否确为部中荐任佥事,并且兼任科长。 这下事情彻底闹大了,财政总长一个部员被人控告强抢民女,本来已经有失体面。更何况这案子还牵涉娼妓风月,况且刘文嘉身份敏感,若是让旁人认为财政部有意偏袒其抗法,那外人怎么看他们财政部? 于是财政部据情呈报总统,结果刘文嘉被免去本官,并奉总统批令,归案讯办。事情到了这一步,刘文嘉应该赶紧收手。可他见官职丢了,直接玩了一手光脚不怕穿鞋的,索性带着小翠喜离开京城。 但这场风波并没有随着刘文嘉罢官离开而结束,检察厅调查后发现,刘文嘉手中确实有字据,并非私下诱拐小翠喜。从刑法上看,他的行为并不构成犯罪。鸨母仍然不肯罢休,坚持要把小翠喜领回去。刑事方面既然解决不了,她便又提起民事诉讼。于是,这桩案子又到了地方厅民事第二庭。 庭审当天,鸨母出现在厅廊之下。她秃头翳眼,戴着一顶绒编花帽,来回走动,开口便骂,悍妇姿态暴露无遗。相比之下,小翠喜的表现却完全不同。 小翠喜在庭上陈述自己的意见,言辞清楚,态度坚定,声情俱烈。旁听的人听了,都对她颇为赞赏,认为她言论风度没有可挑剔之处。这也让案情出现了转向。 经过几次审讯,地方厅最终作出判决,刘文嘉无罪,小翠喜也无罪。至此,这场闹得满城风雨的风月官司,终于落下帷幕。一个财政部官员,因为娶一位名伶为妾,先是被控霸占妇女,又被免去官职前途尽毁,最后却在法庭上洗清罪名。刘文嘉和小翠喜两个人一个有情一个有义,虽然过程曲折,但总算是有情人终成眷属。 不过有个老哥可不没有刘文嘉那么幸运,这个人便是蒙藏院佥事马为珑。马为珑是江苏人,在京为官,平日里却常常出入八大胡同。时间一久,他便结识了春艳院小班妓女陈桂卿。两人来往频繁,关系越来越密切。 陈桂卿听说马为珑在蒙藏院当差,每月薪俸有数百块大洋,家中又颇为富裕,便在去年春天跟随马为珑离开班中,住到了一处。可问题在于,两人的关系名不正、言不顺。若说是妻,并没有正式婚书;若说是妾,也没有立下契约。 陈桂卿的母亲彭氏住在天津,对此事起初并不知情。她每月还能收到女儿送来的月钱,便以为那只是陈桂卿在班内所得的分账。 陈桂卿虽跟了马为珑,却并没有因此收敛,平日里花钱大手大脚。马为珑偏偏又被情爱迷住,不仅不加约束,反而处处纵容。为了讨陈桂卿欢心,他花钱如流水,渐渐入不敷出,债务越积越多,几乎到了负债如山的地步。 可陈桂卿对此并不在意。这件事传到马为珑母亲耳中后,马母大为震怒,连夜从原籍赶到北京,逼令儿子立刻将陈桂卿送走。谁知马为珑不但不肯照办,反而听从陈桂卿的挑唆,竟然和自己母亲断绝了关系。马母气愤至极,只得向地方检察厅控告。检察厅接到诉状后,随即派司法巡警前去拿办。 然而事情发展到这一步,马为珑已经骑虎难下。他没有选择到案说明,反而直接弃官潜逃,并且带着陈桂卿一起离开。与此同时,陈桂卿的母亲彭氏得知女儿与马为珑之事后,也异常愤懑,准备赴京向检察厅控告马为珑诱拐。如此一来,所谓风流,便彻底变成了一场断送仕途的桃色祸事。
同样是风月情事,落在文人身上,或许还能被包装成一段风流佳话。而官员若是被“桃色官
河道边悠闲刊历史
2026-05-01 14:1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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