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女子参加事业单位考试,好不容易通过了笔试和面试,眼看着胜券在握,没想到体检时迟到2分钟,被当地人社局认定放弃体检资格。女子不服,她是因身体不适,就医耽误了两分钟,申请复检,结果还是遭到拒绝。女子无奈之下把人社局告上法庭,法院的判决令她非常解气! 2025年田某灵参加了四川某县上半年的事业单位招考,笔试面试都顺利通过了,就剩最后体检了。体检那天早上她身体不舒服,去了趟医院检查,紧赶慢赶跑到体检地点,还是晚了两分钟。 工作人员把她拦在门口,说时间过了不让她进去。田某灵急忙解释说自己不舒服去看了医生,有医院的证明。可对方摇摇头说规定就是规定,迟到就算自动放弃。她整个人都懵了,辛辛苦苦考到这里,就因为迟到两分钟,全没了? 她不甘心拿着医院开的证明找到县人社局,想申请重新体检。工作人员听了她的情况,只是口头回复了一句“不行”,没有书面通知,也没告诉她还有什么办法可以申诉。 走投无路之下田某灵把县人社局告上了法庭,她想知道,迟到两分钟是不是真的就足以抹杀她之前所有的成绩和付出。 法院审理后发现当时的体检公告上,只写了“请于上午8点签到”,没写清楚签到是八点整截止,还是八点到八点二十这个时间段都行。法院认为规则本身说得模糊的时候,应该按照对考生更有利的方式来理解。所以田某灵八点零二分到,完全在合理的签到时间内,根本不算迟到。 更让法院觉得不妥的是人社局的做法,取消一个人的入职资格,这是影响一辈子的大事。结果他们就口头通知一下,连个正式的文件都不出,也不告诉人家可以申辩、可以复议,这在程序上就站不住脚。 法院直接怼了人社局,这又不是多大的错,至于直接取消资格吗?田某灵因为看病就迟到了两分钟,这完全情有可原,也没扰乱体检秩序,直接一棍子打死,取消资格,这处罚太重了,太不近人情。换作是你,苦读几年就因为2分钟被拒,能甘心吗?规则是死的,人是活的! 最后法院判决撤销人社局原来的决定,要求他们在规定时间内,对田某灵的招考事项重新处理。判决下来后,人社局重启了流程,田某灵重新完成了体检,最终成功入职,端上了那个来之不易的“铁饭碗”。 规则是人定的,执行规则的时候,是不是可以多看一眼具体情况,多听一句当事人的解释?程序上的温暖有时候和结果一样重要,它保障的不是某一个人,而是我们每一个可能面对类似处境的人,那份最基本的公平对待的权利。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