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六安,一男子给朋友公司投资600万,成为挂名股东,一分钱分红没拿到,却突然被

智胜盐究员 2026-04-21 14:14:31

安徽六安,一男子给朋友公司投资600万,成为挂名股东,一分钱分红没拿到,却突然被限制高消费了,他一查才知道,朋友伪造他的签字,贷款1500万,他“被老赖”7年,被列为失信人,想贷款买车都不行,男子认为是银行审查不严,一怒之下,把银行告上法庭,索赔19万。银行:我们也是受害者。法院判决出乎所有人意料。 2010年,王先生当时出于交情,给朋友的公司投了600万,说好只当挂名股东,每年分红,公司运营的事他一概不插手。 他原本想着,哪怕不赚大钱,也没什么风险,哪想到朋友早就动了歪心思。 两年过去了,说好的分红,王先生一分钱没拿到,出去的时候,他竟然发现自己被限高了。 被限高,说明他信用有污点了,这是咋回事?自己半辈子不缺谁不欠谁,怎么会这样? 王先生一查,顿时吃了一惊,发现自己被朋友算计了。 原来,2012年,朋友直接伪造了他的签字,把他变成了1500万贷款的担保人,从头到尾没跟他提过半个字。 这笔贷款后来出了问题还不上,银行直接把担保人王先生一起告了,2014年他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也就是大家常说的“老赖”。 那段时间,王先生的生活全乱了套,自己上班的公司高层,知道他失信,对他的信任直接降到谷底。 妻子知道他平白多了1500万的外债,三天两头吵架。 他特意找了专业的司法鉴定机构,做笔迹鉴定,结果明确显示当年最高额保证合同上的签字,根本不是他本人写的。 而这一切,都是因为银行审查不严,没落实要求担保人当面签字的规定。 虽然王先生的连带责任被取消了,但对他的影响却还在,他出门被限高,想贷款买车,没银行接他的业务。 王先生希望放贷银行起诉追责,这样才能给他消除影响。 但银行却觉得没必要,王先生一怒之下,把银行告了,本来银行就有责任,还不积极善后,只免除自己的连带责任有啥用?对自己的恶劣影响还没消除,严重干扰了自己的生活。 气不过的王先生,告银行侵犯名誉权,要求银行赔偿19万损失,并公开道歉。 可银行却一口咬定,他们也是受害者,免了王先生1500万连带责任就不错了,他还折腾啥? 让所有人都没想到,法院认定银行,确实存在问题,但主观上没故意损害王先生名誉的意图,也没有主动实施侵权行为,直接驳回了他的全部诉讼请求。 王先生不服这个结果,已经提起了上诉。 这事拖到现在,王先生折腾了好几年,还是没等到想要的那一句道歉。 这事说穿了就是各方都在踢皮球:朋友坑人是恶,银行审核失职是实,最后所有后果却让毫不知情的王先生扛了大半。 你说银行冤枉?当初放款时连担保人是不是本人签字都不查。 如今,出了问题喊一句“也是受害者”就想撇开责任,哪有这么便宜的事? 而法院的判决虽说合法理,但普通人看着总觉得堵得慌。 明明是别人的错,自己平白背了7年“老赖”名声,连个道歉都要不来,这成本未免太高了。 《民法典》第1165条规定: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银行未落实担保人面签制度存在明显过错,该过错与王先生被错误列为失信人、名誉受损的结果有直接因果关系。 虽法院暂没认定银行构成名誉侵权,但从过错责任原则出发,银行仍负有协助王先生消除失信记录,不良影响的附随义务。 否则王先生可就后续扩大的损失继续主张权益。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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