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阆中这次火了,竟然是因为上身赤裸的男子猛砸别人的车,而被砸车主非常理智,仿佛

依律而动 2026-04-18 19:01:31

四川阆中这次火了,竟然是因为上身赤裸的男子猛砸别人的车,而被砸车主非常理智,仿佛就像砸的是别人的车一样。 经常听人说路怒症,一直没搞明白,今天终于恍然,原来路怒症还可以有这类表现形式。对向车辆挤入拥挤路段,惹怒了这名男子,于是所有的情绪上来,先是掉头撞击人家的尾部,后来索性爬上车顶,开始了疯狂的打砸模式。 原来路怒症还有这样的表现方式。 只是你砸车,并没有人上前劝阻,不是害怕你的锤头砸到身上落到头上,而是大家都抱着看表演的态度,看你到最后怎么收场。 这个人目前已被刑事拘留,如果经过刑事责任能力鉴定,事发时他属于完全刑事行为能力的人,则很可能构成寻衅滋事罪或者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 寻衅滋事罪属于破坏社会秩序的犯罪,《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规定: 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 (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 (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 (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 故意毁坏公私财物罪是侵犯财产类犯罪,是指故意实施毁灭或者损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从而构成的犯罪。 《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案中,男子光着上身,随意打砸他人车辆,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应当以寻衅滋事立案查处。 当然,如果经过鉴定,其造成的财产损失达到数额巨大或者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则按想象竞合犯的原则,择一重罪处罚。 都是冲动惹的祸,不仅自己进去了,还给阆中这个文化古城添了堵,确实太不应该。 对于此事您怎么看呢?欢迎评论区留言讨论。对向小车挤入车道 男子赤裸上身砸车阆中砸车 关注我@依律而动 ,为您评析更多社会热点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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