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大庆高新区法院审结一起网络名誉权侵权案。 汪女士与许某分手后,许某因求复合不成,在网游平台发布汪女士私密照及侮辱性言论,还更改网名、发红包吸引围观。 汪女士维权诉至法院,许某辩称未提及真实姓名不构成侵权,法院认定指向明确的网名侵权需担责,判决其公开道歉 7 天并赔偿 5000 元。 真的被这男的恶心到骨子里了! 分手就分手,多大点事,至于做得这么下作、这么没底线吗? 最让人膈应的是,这男的还嘴硬,辩称没提女生真实姓名,就不算侵权,简直是法盲又可笑。 现在谁不玩游戏、不用网名? 只要网名能明确指向本人,骂网名、发网名对应的私密照,就是在侮辱本人,这不是狡辩,是自欺欺人,以为钻个文字空子就能逃脱责任,纯属做梦。 还有更离谱的,这男的不仅发私密照、骂脏话,还故意改网名、发红包吸引网友围观,摆明了就是想把女生的尊严踩在脚下,让她社死,这种恶意报复的心思,比侵权本身更让人不齿。 恋爱期间女生信任他,才给他发私密照,结果换来的却是分手後的背叛和毁灭,这种男人,根本不配拥有别人的信任。 很多人觉得,网络上说话、发东西没人管,尤其是用网名,就可以为所欲为,这起判决就是给这些人狠狠一巴掌:网络不是法外之地,网名不是遮羞布,只要你的行为能指向具体的人,侮辱、诋毁、泄露隐私,照样要承担法律责任。 说到底,许某的下场都是自找的,赔 5000 元、公开道歉,都是他应得的,要是情节再严重,进去蹲几天都不为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