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王暴病而亡,尸骨未寒,家里就来了一帮人,他们是来讨债的。老王就住在我邻村,生前经营着一个小型养鸡场,因为经营不善,管理不到位,鸡场出现了严重亏损,在外面欠下了不少的债。听说老王死了,收债的人就纷纷上门来了。 欠款人死亡后他的欠账谁来偿还?老王己经死了,他生前欠下的债该还还是不该还?该怎么还?引起了纷纷的议论。有人说,人死账亡,老王生前欠下的债,随着他的死亡,就应该一笔勾销。也有人说,父债子还,老王欠下的债,当由他的儿子偿还。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双方各执一词,争论不休,究竟谁说的对呢?有人咨询了专业律师。 律师解读了相关法律条文:这个得以债务人的遗产为依据,如果遗产价值大于债务,遗产继承人需全额偿还债务后,剩余遗产才能按继承分配。如遗产偿还债务不足,则按遗产实际价值俗还,不需要个人财产补足。 根据律师的说法,〝父债子还“和“人死账亡”两种说法都是片面的。以老王为例,他的遗产必须在偿还债务后,继承人才能分割,如果他的遗产不能偿还债务,则不足部分,他的子女也无需拿出自己的财产来偿还父亲的债务。 (图片来源于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