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万州,吴女士卖了一套房子,没赚到一分钱,反而被人告上法庭,索赔80万。 吴女士今年应该也是普通人里最常见的那种,二十多年前家里亲戚说有套学区房可以买,154平,位置不错,就掏钱买下来了,自己一家人从来没住进去过,一直租给别人开宾馆,每年收点租金,日子就这么过着。 2024年家里出了变故,急着用钱,房子得卖,挂出去之后朱某过来谈,40万成交,钱收了,但是过户这件事情一直没有办,两个人就这么拖着。 后来朱某说有人想买这套房,吴女士就写了一份委托书,让朱某代她去卖,价格谈到69.8万,委托书里面写得很清楚,"以现状交房",就是房子什么样就交什么样,买家许某也签了字。 许某搬进去住,住了大半年,有一天发现天花板上面有问题,找人一查,整栋楼的粪便排污主管道就从这套房子上方穿过,时间久了,管道周围全是霉变,味道已经出来了,住在里面根本没法忍受。 许某把吴女士和朱某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80万。 法庭上吴女士说,这套房子她从来没住过,租给别人开宾馆,自己对里面的管道结构根本不清楚,而且委托书上写的是"以现状交房",买家当时也同意了,这个问题不能全算在她头上。 一审法院的判决让她没想到,法院认为吴女士作为原房主,明知房屋存在结构上的重大缺陷却没有主动告知买家,这属于隐瞒,需要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吴女士拿到这个结果,坐在那里应该想了很久,40万卖给朱某,朱某转手69.8万卖给许某,差价是朱某赚的,她一分没见到,现在反过来要她赔80万,怎么算都是亏进去了。 不服,提起上诉,二审还没有结果。 这件事情在网上传开之后,很多人看完沉默了,有人说吴女士太冤,一套自己都没住过的房子,凭什么要她知道管道在哪里,有人说普通人卖个房子,风险大到这个程度,谁敢卖。 也有人想到自己家里,想到父母辈手里攒了一辈子置下的那点房产,卖的时候总觉得只要价格谈好、钱收到位就行了,哪里想得到委托书怎么写、有没有提前做房屋检测、过户要不要当天办完这些事情。 房子卖出去了,钱没落到手,官司却结结实实落下来了。 吴女士的二审还在等待,结果是什么,没人知道,但那套她从未住过一天的154平,现在压在她心上,比什么都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