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女子与前夫离婚30多年,意外在女儿口中得知,她的名字竟刻在了前婆婆的的墓碑上,女子火冒三丈,找到前夫要求去除名字。前夫说:这是母亲的遗愿,拒绝去除名字。女子一气之下将前夫告到法院,法院这样调解了。网友:这不是个问题吧,曾经的儿媳呀,刻上说明人家认可你呀! 林女士和何先生在上世纪七十年代初登记结婚,婚后两人矛盾不断,全靠林女士和婆婆的和睦关系,才勉强维系了近30年的婚姻,最终还是因为感情彻底破裂,协议离了婚。离婚后,两人各自生活,几乎没什么交集,林女士也早就开始了自己的新生活。 一晃几十年过去,林女士的女儿去给奶奶扫墓,无意间抬头,一眼就看到墓碑上赫然刻着林女士的名字,身份栏清清楚楚写着“儿媳”。女儿又惊又气,赶紧把这件事告诉了林女士。 林女士当场就炸了。离婚都三十多年了,自己早就不是何家的人了,前夫居然不打一声招呼,私自把自己的名字刻在前婆婆的墓碑上,这不是膈应人是什么?她立刻找到前夫何先生,要求他马上把自己的名字从墓碑上磨掉。 可何先生的态度,直接把林女士气到发抖。他一口拒绝了林女士的要求,还振振有词,说这是母亲生前的遗愿,老人一直认可林女士这个儿媳,刻上名字是成全老人的心意,绝对不能动碑。 这话彻底点燃了林女士的怒火。她和前婆婆关系好是一回事,可离婚这么多年,法律上早就没有任何亲属关系了,凭什么要把自己的名字刻在别人家的墓碑上?何先生所谓的“遗愿”,根本就是他自己的一厢情愿,从来没问过她的意见,这是赤裸裸地侵犯她的姓名权和人格尊严。 林女士忍无可忍,直接一纸诉状把何先生告到了法院,要求他立即去除墓碑上自己的名字,并且赔偿自己的精神损失。 这件事在网上也吵翻了天。有网友觉得,曾经是一家人,婆婆认可她,刻个名字没什么大不了,没必要这么较真。但更多网友站在林女士这边,觉得离婚就是两家人了,私自刻名字太不尊重人,这根本不是认可,是侵权。 最终,在法院、街道和司法所的多方调解下,双方终于达成了一致。何先生同意立即办理墓碑除名手续,把林女士的名字彻底从碑上抹去,同时给予林女士一定的经济补偿,弥补她受到的精神损害。 这件事真的给所有人提了个醒。逝者为大,但逝者的意愿绝不能凌驾于生者的合法权益之上。哪怕曾经是一家人,哪怕关系再好,也不能私自使用他人的姓名,更不能用“遗愿”当借口,侵犯别人的人格和权利。边界感,永远是人与人相处最基本的尊重。 各位读者你们怎么看?欢迎在评论区讨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