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新乡,一37岁男子在面粉厂干活时,突然脑干出血,在lCU抢救13天身亡,因抢

智胜盐究员 2026-04-03 15:10:44

河南新乡,一37岁男子在面粉厂干活时,突然脑干出血,在lCU抢救13天身亡,因抢救超过48小时,他没被认定为工伤,妻子崩溃了,直接把面粉厂告上法庭,索赔85万。妻子怒斥:我丈夫一天上班12小时,是累死的!他2023年出勤344.58天,2024年出勤332.95天,一年才挣103370元,他走了,还不认定工伤,我和2个幼子咋活呀? 李先生在一家面粉厂上班,干了好些年,是个出了名的老实人,平时话不多,干活却从不偷奸耍滑。 面粉厂的活儿很累,他一天要干12个小时,一年到头也歇不了几天。 李先生的出勤记录,一清二楚记录着,他2023年出勤344天,2024年到出事前也出勤了332天。 这么算下来,他一年就只休息二十来天,可拼死拼活干一年,到手才10万出头。 可李先生再累也得咬牙坚持,因为他有2个年幼的孩子,妻子因为照顾孩子,也没办法出去工作,一家四口的压力,都扛在他一个人肩头。 2025年5月的一天,和李先生搭班的工友请假了,他一个人扛下了两个人的活儿。 从早上进车间开始,李先生就没怎么歇过,机器的轰鸣声里,他弯腰、搬货、检查设备,连喝水的功夫都没有。 谁也没料到,下午的时候,李先生突然一头栽倒在地上,人事不省。 工友们赶紧把他送到医院,可李先生这一倒下,就再也没能醒过来。 他在ICU抢救了13天,最终还是因为脑干出血没能救回来。 妻子以为,丈夫是在工作时出的事,肯定能算工伤,可拿到工伤认定结果时,她整个人都懵了。 认定书上写着,李先生的抢救时间超过了48小时,不符合工伤认定的条件。 妻子怎么也想不通,丈夫明明是累死在岗位上的,就因为抢救多了几天,就不算工伤了? 她带着两个孩子,哭着闹着去找面粉厂讨说法,可对方只说按规定来,不肯松口。 无奈之下,妻子把面粉厂告上了法庭,要求赔偿85万。 这笔钱对她来说,不是数字,是活下去的希望。 两个孩子要抚养,要上学,家里的房贷要还,没了丈夫的收入,她一个女人根本撑不起来。 妻子在法庭上翻出丈夫的出勤记录,指着那些密密麻麻的数字哭诉:他一年到头连轴转,一天干12个小时,出事那天还干着两个人的活儿,不是累死的是什么? 可法律的规定摆在那儿,48小时的门槛像一道鸿沟,把她和“工伤”两个字隔得老远。 这事儿还没判决结果,在当地传开后,不少人都替妻子抱不平。 认为这48小时的规定太死板,难道抢救时间长了,就不算因公去世了?面粉厂也该负责任,让工人超负荷干活,早该想到会出事。 这事儿看着让人心里堵得慌,一边是法律的刚性规定,一边是活生生的人间疾苦。 48小时的工伤认定门槛,本意是划定清晰的标准,可落到这个案子里,就显得格外冰冷。 谁都知道李先生是累垮的,可抢救时间超了,就没法算工伤,这让孤儿寡母怎么接受? 面粉厂也难辞其咎,明知道工人长期超负荷干活,却没想着调整排班、减轻负担,只把人当干活的机器。 现在出了事,一句“按规定来”就想撇清关系,实在说不过去。 《工伤保险条例》第15条规定,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视同工伤。 李先生虽在工作岗位突发疾病,但抢救时间超48小时,不符合视同工伤的标准。 不过,如果能证明他脑干出血与长期超负荷工作存在因果关系,家属可向面粉厂主张人身损害赔偿,要求承担相应侵权责任。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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