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岁老汉性侵61岁精神病人, 监控抓包,仅判1年? 72岁的刘某,对着同村61岁、无性防卫能力的精神病人,动手动脚、拿钱诱骗,强行搂抱,意图实施强奸,若不是家属装了监控,当场喝止,后果不堪设想!法院仅以强奸罪(未遂)判处其1年有期徒刑。 有人说,一把年纪了,判1年够了,可是,被害人是毫无反抗能力的精神病人,她连拒绝的权利都没有! 性侵从来不是“年纪大了就可以原谅”的事,对弱势群体的伤害,更不该被轻纵! 法律的底线,是保护弱者,而不是给作恶者开脱,哪怕72岁,作恶就该付出代价,把牢底坐穿,大家觉得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