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温州,一22岁男子鼻子堵塞,呼吸困难,睡觉老打呼噜,到医院一看,医生给他安排

王哥说世情 2026-04-01 14:10:48

浙江温州,一22岁男子鼻子堵塞,呼吸困难,睡觉老打呼噜,到医院一看,医生给他安排了手术,结算时发现,有一笔3927.26元的卫生材料费,男子母亲问这是什么费用,医院表示,这是一把手术刀的费用,男子母亲不乐意了,手术费收4112元,手术刀再收近4000元,让她难以接受。 尹女士最近碰上了糟心的事情,儿子鼻子里动了个小手术,结账时的一笔收费让她惊掉了下巴。 今年22岁的小尹,半年多来一直难受,他鼻子不透气,晚上睡觉只能张嘴呼吸,还不由自主会打呼噜。 这就影响到了他的休息,白天没精神,一到晚上睡觉,他就发愁。 3月24号这天,尹女士陪儿子来到了医院,经过一番检查,小尹被诊断为是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综合征。 他同时还伴有有慢性鼻炎和鼻中隔偏曲,必须做手术才能彻底解决。 尹女士想着早做早好,3月29号这天,小尹被推进了手术室。 手术进行得非常顺利,手术做完,下午3点尹女士就去结算费用。 可账单上的数字令尹女士皱起了眉头:手术费4112元,还有一笔“卫生材料费”居然要3927.26元,这两项加起来就快8000了。 还有其他检查费,化验费,床位费等,总费用一共9430.53元。 别的费用尹女士明白,就是这笔卫生材料费怎么这么贵?再说了,卫生材料费究竟是个什么费用? 尹女士找医院反应了情况,可得到的答复让她无法接受。 对方表示,这是做手术用的进口一次性手术刀的费用。 尹女士懵了,一手术刀将近4000块?做手术本身也只是4112元!这也太离谱了。 对方还说,别的病人也是这么收费的。 尹女士更生气了:如果提前说这把刀要4000块,我们可以选择用还是不用,或者有没有其他替代方案。 在尹女士看来,医院最基本的义务就是提前告知费用,让患者和家属有选择的权利。 现在手术都做完了才说,这不就是“先斩后奏”吗? 万一有家庭条件不好的患者,一下子拿不出这么多钱怎么办? 尹女士越想越觉得憋屈,这对患者太不公平了。 随后,尹女士将这个事情发布了出来,可有人认为,医院不可能不提前告知。 有人表示,是超声刀吧,现在使用高值耗材都是要提前告知并签字的,怎么可能不知道? 也有人说,如果是术中必须使用的,没有其它替代,那医院无责,但如果不是必须使用的,或者有其他替代选择,术前没有明确告知,那当事医生有责任。 之后记者联系了医院办公室和宣传科,要么说不知情,要么电话无人接听。 记者又联系了当地卫健委,对方表示,需要要先了解情况再说。 其实,这件事的核心矛盾,并不在于手术刀值不值 4000 元,而在于这 4000 元花之前,患者到底知不知情。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13条规定,医务人员在诊疗活动中应当向患者说明病情和医疗措施。 需要实施手术、特殊检查、特殊治疗的,医务人员应当及时向患者说明医疗风险、替代医疗方案等情况,并取得其书面同意。 这件事情中,将近 4000 元的一次性进口手术刀显然属于医疗活动中的高值耗材,价格几乎与手术费持平。 在这种情况下,它不仅是一个工具,更涉及到患者重大利益。 医院如果确实没在术前告知有这么贵的耗材,也没提供替代方案供家属选择,就直接给患者用上并扣费,这本质上是影响到了患者的选择权,一旦确定,将会受到处罚。 但后续还需要在做调查,也不可能只听取一方的说法,卫健部门也表示,需要先了解情况。 后续如何,拭目以待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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